計量校準的定義?計量校準的國家背景與市場潛力
計量校準服務市場開放的背景解讀
1.計量校準服務市場開放是為了滿足我國對世界貿易組織協議承諾的要求科技要發展
世界貿易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WTO/TBT)要求各成員國必須遵守讓界貿易組織的有關原則,開放校準市場。一些西方國家為了在這個市場上獲得競爭優勢,無論從技術上還是政策上都給予本國校準機構大力支持,幫助其成為自主經營、按市場機制運作的校準檢測服務機構,于是形成了一批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校準、檢驗跨國公司(如SGS, TUV, UKS, UL等)。這些機構的發展不僅保護了消費者的利益,而且還直接產生了巨人的經濟利益。目前,在經濟全球化、一體化的背景下,可以利用這種技術優勢,根據WT0的規則合理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以更好地維護本國的經濟利益。我國己于2001年12月加入WTOO WTO要求校準、檢測領域必須按市場機制運行,同時也必須開放本國的檢測市場。
2.計量校準服務市場開放是為了滿足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要求
對計量服務市場而言,國家將強檢計量器具和非強檢計量器具分別管理,也正是因為強檢計量器具如按市場機制運作,會出現市場失靈現象。因此,需要政府加強調控。如貿易結算用的計量器具,由于消費者在獲取計量器具的合格與否信息方面處于弱勢地位,且消費群體的不特定性,導致市場機制無法保證雙方的公平交易。因此,需要政府介入,幫助消費者獲得此類信息。而非強檢計量器其計量服務的受益者一般是企事業單位自身,該類服務具有典型的竟爭性和排他r,因此,宜由市場機制來提供。
3.計量校準服務市場開放是為了消除現有計量管理體系的弊端
我國現行的計量管理體系的主要特征是行政性壟斷。行政性壟斷是以政府名義實施的市場禁入,不同于市場經濟形式的壟斷形態,比如由于創新形成的市場壟斷、由于競爭實力形成的市場壟斷等。由于行政性壟斷能夠排除壟斷經營者的所有當期和潛在的合法競爭對手,因此,它常常導致經濟行為扭曲,經濟效率低下,抑制計量服務產業的供給和需求。更嚴重的是,長期的行政性壟斷所形成的特殊既得利益,由于收費制度滯后和行為慣性,將妨礙計量行業對技術和市場需求的變化作出靈敏和有效的反應。如計量服務市場的資源配置不合理,計量技術機構存在“低、小、散、重、弱”的格局。技術機構菩遍缺少市場主體意識,不善于從社會和市場需求角度去發現和開拓新的業務等。
因此,從適應WT0的規則和政府改革的要求,以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優化配置計量服務資源,更好地服務于國民經濟發展的角度出發,開放計量校準服務市場已勢在必行。
在計量校準服務市場即將開放的背景下, 計量技術機構如何應對?
國家質檢總局對計量校準服知li場的開放己有了明確的發展思路,即在工程計量領域,要逐步開放、發展和規范計量校準市場,推廣校準服務,允許對非強檢計量器具開展校準。
同時,除引導已擁有大量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計量技術機構為社會廣泛提供計量校準、檢測服務外,還要充分吸納社會各方面具備準入條件的技術機構(包括按我國入世承諾的開放時間允許國外技術機構有序地進入計量校準市場,通過校準機構之間的競爭促進效率的提高。
1999年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實行了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絕大多數計量技術機構仍由閃家財政撥款,并按事業單位進行管理。近幾年來,隨著市場經濟步伐的加快,計量服知Ii場也出現了一定的競爭,但基木上局限在政府間的競爭,而多種所有制成分參與的計量服務Ili場的競爭尚未形成。因此,各級計量技術機構應對計量校準服務一Ili場的開放有充分的認識,要用市場化思維來推進技術機構的改革。
首先,要轉變觀念,樹立市場意識、服務意識。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改蘋也提出了“服務型政府”的理念,作為口前仍按事業單位管理的計量技術機構的發展思路也應該轉換到如何為顧客(包括政府)提供更優質的服務,通過服務去真正滿足社會對計量工作的需求。
其次,要有一個明確的戰略發展口標,口標可包括經濟收入、固定資產(實驗室建筑、檢測設備)、人力資源口標、重點項口的建設等。
第三,在抓好技術機構內部質量和技術管理的基礎上,更應重視外部的市場管理和顧客管理,通過提升對顧客的服務能力,吸引史多的顧客。如加強對大客戶的管理;提高檢測及時率;加強對日標顧客和市場的分析,力爭滿足顧客的需要和期望,并培養顧客的忠誠度等。
第四,要培育差別化競爭優勢。要以服務經濟建設、滿足社會需求為出發點,有針對性地建設一批有特色的重點項口.在重點項口上要加大裝備投入、人員培訓、市場開拓的力度,努力使這些項口經過兩三年的建設,具備與國外同類實驗室或檢測項口競爭的實力。
第五,經濟分配政策應對內相對公平,對外具有競爭力。經濟分配政策是體現激勵作用的關鍵手段,因此,經濟分配政策應向技術含量高、替代性差的關鍵崗位傾斜,其收入應逐步與2005年后外資檢測機構的同類崗位的收入具有可比性,以避免管理骨干和技術骨干的流失:同時,技術含量低、替代性強的崗位,其收入應與市場中同類崗位的收入持平,以降低人力成木。
第六,要抓住時機,積極利用自身現有的技術和實驗室管理的經驗,通過股份制、項口合作制等多種市場合作方式,吸納社會資木,共同將計量技術機構做大做強。
計量校準的術語和定義
一、校準
在規定條件下,為確定測量儀器或測量系統所指示的量值,或實物量具或參考物質所代表的量值,與對應的由標準所復現的量值之間關系的一組操作。
注:1校準結果既可給出被測量的示值,又可確定示值的修正值。2校準也可確定其他計量特性,如影響量的作用。3校準結果可以記錄在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中。
二、(測量)標準
為了定義、實現、保存或復現量的單位或一個或多個量值,用作參考的實物量具、測量儀器、參考物質或測量系統。
注:1一組相似的實物量具或測量儀器,通過它們的組合使用所構成的標準稱為集合標準。2一組其值經過選擇的標準,它們可單個使用或組合使用,從而提供一系列同種量的值,稱為標準組。
三、實驗室測量能力
在實驗室能達到的最佳測量條件下,對被校對象進行校準所獲得的最小測量不確定度,用95%置信概率的擴展不確定度表示。
計量校準校驗習慣用法的分析
計量校準校驗在過去的用法中,最常見的混亂出現在所有與measurement有關的術語上。由VIM不同版本中文譯本中有關術語的變化可以看出,譯者們為measurement傷透了腦筋。VIM中譯本對于同一術語,有的版本用"測量",有的版本用"計量"。例如:"可測的量"和"可計量的量","被測的量"和"被計量的量","測量方法"和"計量方法","測量誤差"和"計量誤差",等等。人們會感到在這些術語中使用"測量"更通順些。這是因為以上術語都可以在量值傳遞以外使用,即可以在實現單位統一、量值準確可靠的活動以外存在。
反之,在涉及"實現單位統一、量值準確可靠的活動"或活動對象是測量儀器時,就一定要采用"計量"。例如"計量法"、"法制計量"、"計量部門"、"計量監督"等。
實際上,在有的場合使用"計量"還是"測量"并無嚴格區分的必要,只有是否更合習慣的差別。例如,人們使用"計量標準"顯然比"測量標準"更通順。但使用"測量標準"也不會引起誤會。一般情況如本文總結的,在量值傳遞系統中的活動或活動對象是測量儀器的,采用"計量",其他(為確定量值的操作)為"測量"。但在涉及測量儀器自身時,則冠以"計量"和"測量"兩種表達均可。例如"測量儀器"和"計量器具";"測量標準"和"計量基準(標準)";"測量設備"和"計量設備"。有時還可略去"計"字或"測"字,如"量具"、"量程"、"量限"等。
習慣用法中,"工作計量器具"這一術語顯得多余。按JJF1001-1991定義是"用于現場測量而不用于檢定工作的計量器具"。其實這里指的就是測量儀器,校準完全不必畫蛇添足搞出一個"工作計量器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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