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棚由于無法預估碳泄漏造成的損失,巨額賠款可能導致企業破產、被侵權人損失難以救濟,一方面應具體規范運營商的責任。規定其必須采取適當補救措施以終止危害。造成損害的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另一方面應建立損失分攤機制。強制運營商投保;最后,還應“以責任推動監管”。通過監督和問責切實保障監管有序、有效、持續地進行,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已經不滿足僅限于溫飽。一些高檔的瓜果,觀賞型花卉也慢慢走進了百姓的家庭,這也就迫使大棚的種植必須多元化,產品豐富化,滿足大眾需求,也為自己的事業更上一層樓,但問題來了,是單獨再建立幾個單棚還是在現有的大棚上進行改造。。
必須做好風險識別、評估和預警。建立安全的技術管理和可行的應急機制,一要提前預防,引入環境影響評價機制,將碳封存納入環境影響評價體系。引入公眾參與,對其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二要嚴格論證,建立公正的項目許可制度,全面審核和綜合評估運營主體的準入條件、技術能力、風險承受能力等,三要實時護航,建立風險跟蹤監測制度,四要妥善防范,建立事故應急處理機制,設置一定的危險防范區,制定應急預案,使政府能夠在緊急情況下快速處置風險,第四。落實賠償責任。建立完善的責任補救機制。這項技術涉及到四個方面責任:一是相關的運營責任;二是碳泄漏引發的人身侵權責任;三是環境污染和氣候變化責任;四是碳監管不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