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正壓保護氣體時,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 氣體的可燃性
保護氣體應是非可燃性的,以確保在正壓外殼內不會形成爆炸性氣體環境。
2. 氣體的化學特性
保護氣體的化學特性應不會因自身的化學特性或所含雜質而降低防爆型式的保護效果,或嚴重影響正常運行和內裝設備的完整性。
3. 氣體的密度
保護氣體的密度應與空氣的密度相比較,以確定進氣口和排氣口的位置。如果保護氣體密度大于空氣,進氣口應位于上部,排氣口位于下部;如果保護氣體密度小于空氣,進氣口應位于下部,排氣口位于上部。
4. 氣體的窒息風險
如果使用惰性氣體作為保護氣體,需要注意惰性氣體有窒息的風險。因此,對外殼宜附加適當的警告。另外,在打開門和蓋之前應采用適當方式吹洗外殼清除惰性氣體。
5. 氣體的溫度
在外殼進氣口處保護氣體的溫度通常不應超過40℃。在特殊情況下,可允許較高的溫度或可要求較低的溫度。在這種情況下,應在外殼上標出溫度。
6. 內置系統的性質
如果正壓外殼包含內置系統,需要根據內置系統釋放的物質性質來選擇保護氣體。例如,如果內置系統釋放的是可燃性氣體,且它的爆炸極限上限UPI≥80%,則保護性氣體只能是空氣;如果內置系統釋放的是易燃性液體,則保護性氣體只能是惰性氣體。
綜上所述,選擇正壓保護氣體時,需要綜合考慮氣體的可燃性、化學特性、密度、窒息風險、溫度以及內置系統的性質等因素,以確保正壓保護系統的安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