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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具體內容
(一)監測監控系統。一是地下礦山企業應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實現對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及主要工作地點風速的動態監控。二是開采高硫等有自然發火危險礦床的地下礦山企業,還應在采掘工作面設置溫度、硫化氫、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氣體傳感器。三是存在大面積采空區、工程地質復雜、有嚴重地壓活動的地下礦山企業要建立實施地壓監測監控系統,應采用監測儀器或儀表實現對采空區穩定性、頂板壓力、位移變化等對開采范圍內地表沉降量進行動態監控。四是地下礦山企業建立實施提升系統的視頻監控系統,實現對井口調度室、提升絞車房、提升人員進出場所(井口、井底、中段馬頭門、調車場等)的視頻監控。上述監測監控系統要具有數據顯示、傳輸、存儲、處理、打印、聲光報警和控制等功能。
(二)井下人員定位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應具有監控井下各個作業區域人員的動態分布及變化情況的功能。當班井下作業人數少于30人的,應建立人員出入井信息管理系統,保證能準確掌握井下各個區域作業人員的數量。 (三)緊急避險系統。一是地下礦山企業應在每個中段至少設置一個避災硐室或救生艙。獨頭巷道掘進時,應每掘進500m設置一個避災硐室或救生艙。二是避災硐室或救生艙應設置在巖石堅硬穩固的地方。避災硐室應能有效防止有毒有害氣體和井下涌水進入,并配備滿足當班作業人員一周所需要的飲水、食品,配備自救器、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器、急救藥品和照明設備,以及直通地面調度室的電話,安裝供風、供水管路并設置閥門。
(四)壓風自救系統。一是地下礦山企業應在按設計要求建立壓風系統的基礎上,按照為采掘作業的地點在災變期間能夠提供壓風供氣的要求,建立實施壓風自救系統。二是空氣壓縮機應安裝在地面。采用移動式空氣壓縮機供風的地下礦山企業,應在地面安裝用于災變時的空氣壓縮機,并建立壓風供氣系統。井下不得使用柴油空氣壓縮機。三是井下壓風管路應采用鋼管材料,并采取防護措施,防止因災變破壞。井下各作業地點及避災硐室(場所)處應設置供氣閥門。 (五)供水施救系統。一是地下礦山企業應在現有生產和消防供水系統的基礎上,按照為采掘作業地點及災變時人員集中場所能夠提供水源的要求,建立實施供水施救系統。二是井下供水管路應采用鋼管材料,并加強維護,保證正常供水。井下各作業地點及避災硐室(場所)處應設置供水閥門。
(六)井下通信聯絡系統。一是地下礦山企業應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以及在災變期間能夠及時通知人員撤離和實現與避險人員通話的要求,建設完善井下通信聯絡系統。二是地面調度室至主提升機房、井下各中段采區、裝卸礦點、井下車場、主要機電硐室、井下變電所、主要泵房、主通風機房、避災硐室(場所)、爆破時撤離人員集中地點等,應設有可靠的通信聯絡系統。三是礦井井筒通訊電纜線路一般分設兩條通訊電纜,從不同的井筒進入井下配線設備,其中任何一條通訊電纜發生故障,另一條通訊電纜的容量應能擔負井下各通訊終端的通訊能力。井下通訊終端設備,應具有防水、防腐、防塵功能。四是采用無線通訊系統的地下礦山企業,通訊信號應覆蓋有人員流動的豎井、斜井、運輸巷道、生產巷道和主要采掘工作面。 四、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實施步驟
(一) 安排部署階段(2011年3月20日至6月30日)。各市、州安監部門要按照全省非煤礦山工作會議的統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地區建設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工作方案。要抓住重點企業,明確建設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任務和要求,積極督促企業落實建設資金,建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管理制度。2011年6月底前, 各重點企業要編制完成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規劃方案。
(二)試點工程階段(201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2011年6月底前,各市、州安監部門選擇有條件的地下礦山作為試點,力爭年內完成安全避險“六大系統”雛形工程。
(三)整體推進階段(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2012年6月底前,全省50%以上地下礦山企業完成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實施工作。2012年底前, 全省80%以上地下礦山企業建成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并投入使用。2013年6月底前,所有地下礦山企業完成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實施工作。
(四)檢查驗收階段(2013年7月1至12月31日)。按照“建設實施一批、組織驗收一批”的原則,對按照上述非煤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 深圳騰高中泰科技有限公司各階段要求完成“六大系統”建設實施工作的地下礦山及時組織驗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監管”的原則,中央在甘和省屬重點地下礦山企業驗收工作由省安監局負責組織實施,其他地下礦山企業驗收工作由各市、州安監部門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