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手壓號笛 船用報警號笛符合:《船舶與海上設施法定檢驗規則》和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1974 SOLAS公約1996修正案及CB/T3142-94,CB/T428-93的要求。
船用手壓號笛 船用報警號笛型號
Type 船用號笛水平安全負荷
Horizontal safety load 船用號笛垂直安全負荷
Vertical safety load
DFDJ 120kg 120kg
船用號笛使用標準和技術研究
號笛頻率和可聽距離
笛號的基頻應在70–700Hz范圍內 號笛的可聽距離應由頻率來決定頻率范圍對長度為 20m 或以上的船舶為180–700Hz對長度小于20m 的船舶為 180–2100Hz可包括基頻和或一種或更多種較高的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