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寧波貨物退港返修進口報關代理/如何辦理貨物退港返修手續
寧波貨物退港返修進口報關清關代理/如何辦理貨物退港返修手續
進口咨詢:周叮叮(小姐)
進口報關熱線:(上海總部)021-60453286
手機:188-174-12493
進口報關熱線:(寧波分部)0574-87862858
手機:13732179552
在線QQ:1271384044
在線MSN:lxdlcf@live.cn
綜合報關:www.cf-import.com
木材報關:www.wood7-import.com
紅酒報關:www.wine7-import.com
退運進出口貨物是指貨物因質量不良或交貨時間延誤等原因,被國外買方拒收退運或因錯發、錯運造成的溢裝、漏卸而退運的貨物。
一、退運貨物范圍
貨物進出境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由發貨人或收貨人向海關申請辦理退運手續:
(一)質量不合格,且雙方達成書面退運協議;
(二)貨物的型號與購貨合同的規定不符,且雙方達成書面退運協議;
(三)錯發、錯運而造成的溢裝、漏卸而退運的貨物;
(四)海關按國家規定責令退運的貨物。
二、退運進口貨物
因故退運進口貨物,如屬加工貿易保稅貨物,憑《登記手冊》和原進口貨物報關單辦理出口退運手續,貿易方式填報為“來料料件退換”或“進料料件退換”;如加工貿易合同停止執行,料件退運后不再復進口的,貿易方式填報為“來料料件復出”或“進料料件復出”。
三、退運出口貨物
因故退運出口貨物,除提供正常貨物通關所需的單正(如提單、)外,還需提供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已核銷或未核銷正明;如涉及出口退稅的,還需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未退稅正明或出口貨物退稅已補稅正明;同時隨附原出口報關單或相關的出口退稅聯和出口收匯聯。
如加工貿易退運貨物且《登記手冊》已核銷,在辦理進口報關手續時,應到加工貿易管理部門重新辦理備案手續,品名可為“XXX貨物不良品”,成品為“XXX貨物”,然后憑《登記手冊》辦理報關手續。
.遇運進口通關手續 原出口貨物退運進境時,原發貨人或其
代理人應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向進境地海關
申報,并提供原貨物出口時的出口報關單,以及保險公司正明、承運人溢裝、漏卸的正明等有關資料。原出口貨物海關已出具出口退稅報關單的,應交回原出口退稅報關單或提供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出具的《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正明》,海關核實無誤后,驗放有關貨物進境。
原出口貨物退運進口,經海關核實后不予征收進口稅款,但原出口時需要征收出口稅的,原征出口稅款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