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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專利申請目的 泰安專利申請好處 泰安專利申請受理 專利復審委員會進行復審后,認為復審請求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的,應當通知復審請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nèi)陳述意見。期滿未答復的,該復審請求視為撤回;經(jīng)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后,專利復審委員會認為仍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駁回決定的復審決定;專利復審委員會進行復審后,認為原駁回決定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的,或者認為經(jīng)過修改的專利申請文件消除了原駁回決定指出的缺陷的,應當撤銷原駁回決定,由原審查部門繼續(xù)進行審查程序。
5、 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可以撤回其復審請求。如果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撤回其復審請求的,復審程序終止。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復審請求文件的形式要求
1、 請求人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并且說明理由,必要時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據(jù)。請求人應當使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制定的《復審請求書》表格,并嚴格按照填表注意事項填寫。
2、 請求人在提出復審請求或者在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通知書作出答復時,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文件;但是,修改應當僅限于消除駁回決定或者復審通知書指出的缺陷。
四、權(quán)利救濟
請求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五、復審請求的費用
1、 復審規(guī)費:發(fā)明專利1000元,實用新型專利300元,外觀設計專利300元。復審費可以減緩,減緩比例:職務發(fā)明為60%,非職務發(fā)明為80%。;
2、 代理費:發(fā)明專利20000元起;實用新型專利15000元起;外觀設計專利10000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