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息系統(tǒng)集成及服務資質運行維護分項資質認定
服務熱線:400-669-0203 020-29178595 QQ2557064750 2649046091 http://www.simou.net.cn/ http://www.innor.org/
一級資質評定條件
(一)具有信息系統(tǒng)集成二級以上資質,或取得運維分項二級資質的時間不少于兩年。
(二)從事運維服務業(yè)務的時間不少于5年。
(三)至少在三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設立本地化服務機構。
(四)近三年的運維服務收入總額不少于3億元,或近三年的運維服務收入總額不少于2億元且占營業(yè)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70%。
(五)近三年累計執(zhí)行的不少于100萬元的運維項目總額不少于2億元。且這些項目的運維服務內容覆蓋硬件運維服務、軟件運維服務和安全運維服務,具有較高的運維服務技術能力。
(六)近三年運維項目涉及的用戶數量不少于10個,且至少涉及三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并已按照服務級別協(xié)議達成。
(七)近三年累計執(zhí)行的不少于600萬元的運維項目數量不少于5個。這些項目有較高的技術含量,應用了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運維平臺、產品或工具,并得到客戶認可。
(八)已建立完備的IT服務管理體系,持有國家認可的第三方認證機構頒發(fā)的認證證書,且連續(xù)有效運行時間不少于一年。
(九)已建立完備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且連續(xù)有效運行時間不少于一年。
(十)經過第三方評測鑒定或用戶使用認可的自主開發(fā)的運維平臺、產品或工具不少于5個,且在已執(zhí)行的運維項目中加以應用。
(十一)從事運維技術工作的人員不少于200人。
(十二)經過登記的運維項目管理人員人數不少于15名,其中運維高級項目經理人數不少于5名。
第三章 運維項目管理人員的聘用和登記
第十一條 運維項目管理人員的聘用除應符合《信息系統(tǒng)集成及服務項目管理人員登記管理辦法(暫行)》(中電聯(lián)信委〔2015〕1號)的相關要求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運維項目經理應具有三年以上運維工作經歷。
(二)運維高級項目經理應具有五年以上運維工作經歷,且至少擔任過一個三年累計執(zhí)行不少于300萬元的運維項目負責人。
第十二條 申請運維項目管理人員初始登記的人員,除應通過電子聯(lián)合會資質辦組織或認可的相應級別項目管理人員考試外,還應通過針對運維項目管理人員的考試。
申請運維項目管理人員延續(xù)登記的人員,除應按要求完成登記周期內的項目管理人員繼續(xù)教育外,還應完成針對運維項目管理人員的繼續(xù)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