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托臂托舉重量不大于該清障車的額定托舉質量,且隨著托臂伸長,其托舉重量逐步減少。
2、額定托牽質量不得超過其最大總質量。即被托牽的車輛總質量不得超過清障車的最大總質量。比如5140TQZ清障車,在托牽時,被托牽的車輛總質量首先不得超過14噸,且還要看托臂托舉點的重量是否在額定托舉質量范圍內。清障車的拖牽能力與清障車的最大總質量及發動機功率有關。GB7258《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3.6條規定, 機動車的比功率應不小于4.8kW/t,清障車拖牽能力要符合此規定。
比如說一臺5140TQZ清障車,其最大總質量G=14000kg, 發動機功率為132 kW,那么清障車的拖牽質量G*要符合:G+G*≤132/4.8X1000, 即G*≤13500 kg。 從以上結果看出,由于底盤設計時考慮到承載與發動機的匹配性,改裝后的清障車拖牽與托牽能力基本一樣。為了安全,應按此規定使用。
第四、車的操作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使用及延長清障車的使用壽命。
清障車的市場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公路建設突飛猛進,里程不斷增加,我國“五縱七橫”公路主干線將基本建成。
可現有的清障車很難完成托牽清障,嚴重影響了交通。有清障車生產商希望通過加大底盤噸位來解決這一問題,但托牽能力提高有限,而車價成數倍增長,影響了用戶的經濟效益。因此,市場呼喚托舉和托牽能力大的清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