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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423.1-2008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 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 A:低溫
GB/T 2423.2-2008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 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 B:高溫
GB/T 2900.49 電工術語 電力系統保護
GB/T 2900.17 電工術語 量度繼電器
GB/T 2900.1 電工術語 基本術語
GB 4208-2008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GB 4943-2001 信息技術設備(包括電氣事物設備)的安全 (idt IEC60950:1986)
GB/T 5169.5-1997 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針焰試驗(idt IEC60695-5:1995)
GB/T 7261-2000 繼電器及裝置基本試驗方法
GB/T 9969.1-1988 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 總則
GB/T 11287-2000 電氣繼電器 第21部分:量度繼電器和監控裝置的振動、沖擊與碰撞和地震試驗 第1篇:振動試驗(正弦)
GB/T 14537-1993 量度繼電器和監控裝置的沖擊與碰撞試驗 (eqv IEC60255-21-2:1988)
GB/T 14598.3-1993 電氣繼電器的絕緣試驗 (eqv IEC60255-5:1977)
GB/T 14598.9-2002 電氣繼電器 第22部分: 量度繼電器和監控裝置的電氣干擾試驗 第三篇: 輻射電磁場干擾試驗 (idt IEC60255-22-3:1989)
GB/T 14598.10-1996 電氣繼電器 第22部分: 量度繼電器和監控裝置的電氣干擾試驗 第4篇: 快速瞬變干擾試驗 (idt IEC60255-22-4:1992)
GB/T 14598.13-1998 量度繼電器和監控裝置的電氣干擾試驗第1部分:1MHz脈沖干擾試驗 (eqv IEC60255-22-1:1988)
GB/T 14598.14-1998 量度繼電器和監控裝置的電氣干擾試驗第2部分:靜電放電試驗 (idt IEC60255-22-2:1996)
GB 16836-2003 量度繼電器和監控裝置安全設計的一般要求
JB/T 4259-1996 熱帶保護繼電器及保護裝置
JB/T 10736-2007 低壓電動機保護器
JB/T 7828-1995 繼電器及裝置包裝貯運技術條件
GB/T 14598.16-2002 電氣繼電器 第25部分:量度繼電器和監控裝置的電磁發射試驗(IEC 60255-25:2000, IDT )
GB/T 17626.8-1998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工頻磁場抗擾度試驗(idt IEC61000-4-8:1993)
GB/T 17626.9-1998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脈沖磁場抗擾度試驗(idt IEC61000-4-9:1993)
GB/T 17626.10-1998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阻尼振蕩磁場抗擾度試驗(idt IEC 61000-4-10:1993)
IEC 60255-22-5:2002 電氣繼電器第22-5部分:量度繼電器和監控裝置的電氣騷擾試驗-浪涌抗擾度試驗
IEC 60255-22-6:2001 電氣繼電器第22-6部分:量度繼電器和監控裝置的電氣騷擾試驗-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試驗
IEC 60255-22-7:2003 電氣繼電器第22-7部分:量度繼電器和監控裝置的電氣騷擾試驗-工頻抗擾度試驗
IEC 60255-5:2000 電氣繼電器 第5部分:量度繼電器和監控裝置的絕緣配合要求和試驗
GB/T 4365-2003 電工術語電磁兼容
GB/T 17626.4-2008 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5-2008 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8-2006 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工頻磁場抗擾度試驗
JB/T 60255-5 數字式電動機綜合保護裝置通用技術條件
GB/T 19582.1 基于Modbus協議的工業自動化網絡規范 第1部分: Modbus應用協議
GB/T 19582.2 基于Modbus協議的工業自動化網絡規范 第2部分: Modbus協議在串行鏈路上的實現指南
GB/T 19582.3 基于Modbus協議的工業自動化網絡規范 第3部分: Modbus協議在TCP/IP上的實現指南
GB/T 9361-88 計算機場地安全要求
GB 2887-2000 計算機場地技術條件
3.術語和定義
上述所列規范性引用文件中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電動機監控裝置
用于對三相工業電動機以在線方式進行測試控制監控設備。
3.2監控
利用電動機控制的二次電線進行運算、保護、控制,同時顯示電動機的運行電流、電壓值的科學界面。
4.1 型號含義
4.2 產品分類
a) 監控裝置的安裝方式為嵌入式和一體式安裝
b) Z F 安裝方式代號
c) B T M Q L 附加功能代號
d) GY102 GY101 GY500 GY600 GY800 GY205 產品型號
e) AC220V AC380V AC660V 電壓等級
4.3 電流規格
0.2-2A |
0.5-6.3A |
5-20A |
10-63A |
20-100A |
40-160A |
20-200A |
40-200/5A |
60-300/5A |
80-400/5A |
100-500/5A |
120-600/5A |
160-800/5A |
200-999/5A |
5.1 使用環境要求
現場監控裝置:-30℃~+70℃。
月平均不大于95%(海拔 2000m及以下)。
適用大氣壓80kPa~110kPa。
5.1.4 接地電阻應符合GB/T2887中4.4的規定。
5.1.5 無腐蝕性氣體及導電塵埃的侵襲和污染,無嚴重霉菌及爆炸物的傷害。
5.2.1 工作電源:單相DC/AC85~265V,允許偏差-15%~+15%,頻率50Hz±5Hz
5.2.2 控制電壓范圍: 380~660V
5.2.3 電壓精度:0.1%
5.2.4 電流范圍: 0.2~999A
5.2.5 電流精度:1%; 電流分辨率:0.01A
5.2.6 觸點性能
a) 觸點容量250VA最大電流5A
b) 機械壽命不低于100000次
5.2.7 功率消耗
a) 交流電流回路:當額定電流為5A時,每相不大于1VA;當額定電流為1A時,每相不大于0.5VA;
b) 交流電壓回路:當額定電壓時,每相不大于1VA。
視產品而定
5.3.1 外觀
a) 箱體整體工整,牢固可靠,無尖角利邊,表面色澤均勻,光滑無毛刺,標識清楚,操作按鈕無卡澀。
b) 裝置應采取必要的防靜電及防輻射電磁場干擾的防護措施,裝置的不帶電金屬部分應在電氣上 連為一體,并具有可靠的連接點。
c) 產品的金屬零件應經防腐蝕處理。所有零件應完整無損,產品外觀應無劃痕及損傷。
d) 產品所用元器件應符合相應的技術標準要求。
e) 產品零部件、元器件應安裝正確、牢固,并實現可靠的機械和電氣連接。
f) 同類產品的相同功能的插件、易損件應具有可換性,不同功能的插件應有防誤插措施。
g) 產品的調整、整定應方便,調整整定后應能鎖定。不要打開外殼應能觀察到運行電壓值、電流 值、動作故障指示和整定值。
視產品而定
5.4 絕緣性能
a) 各電路對外露的導電件(相同電壓等級的電路互聯)。
b) 各獨立電路之間(每一獨立電路的端子互聯)。
5.4.1 絕緣電阻測量
產品的各帶電的導電電路對地(即外殼或外露的非帶電金屬零件)之間,以及產品中電氣上無聯系的各帶電的導電電路之間,用開路電壓為500V的測試儀器測定其絕緣電阻應不小于100MΩ。
5.4.2介質強度
產品的各帶電的導電電路對地(即外殼或外露的非帶電金屬零件)之間,以及產品中電氣上無聯系的各帶電的導電電路之間,應能承受2kV(額定絕緣電壓>63V)、500V(額定絕緣電壓≤63V)(有效值)、50Hz的交流試驗電壓,歷時1min,而無擊穿或閃絡現象。
5.4.3沖擊電壓
產品的各帶電的導電電路對地(即外殼或外露的非帶電金屬零件)之間,以及產品中電氣上無聯系的各帶電的導電電路之間,應能承受沖擊電壓波形為標準雷電波,峰值為1kV(額定絕緣電壓≤63V)或5kV(額定絕緣電壓>63V)的試驗電壓,此后無絕緣損壞。檢驗過程中,允許出現不導致絕緣損壞的閃絡現象。
如果出現閃絡,則應復查介質強度,此時介質強度試驗電壓值為規定值的75%。
5.5 振動
監控裝置應具有承受GB/T 7261—2000中16.2.3規定的嚴酷等級為Ⅰ級的振動響應能力。
5.5.2 振動耐久
監控裝置應具有承受GB/T 7261—2000中16.3.2規定的嚴酷等級為Ⅰ級的振動耐久能力。
5.6 沖擊
監控裝置應具有承受GB/T 7261—2000中17.4.1規定的嚴酷等級為Ⅰ級的沖擊響應能力。
5.6.2 沖擊耐久
監控裝置應具有承受GB/T 7261—2000中17.5.1規定的嚴酷等級為Ⅰ級的沖擊耐久能力。
5.6.3 碰撞
監控裝置應具有承受GB/T 7261—2000中18.4規定的嚴酷等級為Ⅰ級的碰撞能力。
監控裝置在最高溫度為40℃,最大濕度95%,檢驗周期為兩周期(48h)的條件下,經交變濕熱檢驗,在檢驗結束前2h內,用開路電壓為500V的兆歐表,測試本標準4.5規定部位的絕緣電阻,應大于10MΩ。
5.8外殼防護(IP代碼)
監控裝置具有外殼防護,防護等級不低于GB 4208—2008 規定。
6.1 顯示功能:顯示下列信息。
a) 三相電壓、電流;
b) 電動機運行時間;
c) 電動機異常或故障的就地報警;
d) 顯示窗口以中文字或代碼方式表示;
e) 故障檢測,電動機故障信息顯示。
6.2 參數設置功能
a) 產品面板上設有功能鍵、移位鍵、數據鍵、啟動\上翻鍵、停止\復位鍵;
b) 可設功能:過載電流、過壓、欠壓、過載動作時間、欠載電流、欠載動作時間、三相電流不平衡值、漏電電流、堵轉倍數、啟動延時時間、故障復位方式、模擬輸出電流、通訊地址、電動機啟動方式、電動機轉換時間、繼電器輸出方式、繼電器輸出時間、二次電流.
6.3 保護與控制功能
a) 產品具備過載保護、過壓保護、欠壓保護、堵轉保護、斷相保護、三相不平衡保護、漏電保護、啟動超時保護、欠電流保護、短路保護、晃電保護、逆序保護、外部故障保護、接地保護;
b) 具有模擬4-20毫安電流信號輸到中央控制室不需外接電源;
c) 具備RS485接口,可以于支持Modbus-Rtu或Profibus-DP協議的DCS等自動化設備進行通訊;
d) 故障報警輸出,當監控故障達到延時時間內動作保護;
e) 當三相電動機在運行時電壓值、電流值等異常時,根據異常狀況發出報警后動作;
6.4 記錄與分析功能
a) 故障報警階段每10min.采集一次測試數據,動作后記錄一次故障數據;
b) 能自動采集三相電流、電壓曲線;
c) 應監控裝置系統對測試數據和運行狀態進行分析與管理。
d) 可存儲最近10條監控保護數據,可通過顯示科學界面和RS485后臺查詢數據;
6.5 權限管理
通過密碼設置實現;
6.6 維護管理
產品具有維護管理功能
7.1 試驗條件
除非另有規定,試驗條件不應超過本標準5.1規定下進行.
7.2 結構及外觀檢查
結構及外觀要求檢查按GB/T 7261-2000規定進行.
7.3 直流電源變化對性能的影響試驗
測試直流電源變化對性能的影響, 按GB/T 7261-2000規定進行.
7.4 高低溫試驗
低溫試驗按GB/T2423.1進行,高溫試驗按 GB/T 2423.2進行。產品在 72h持續時間應能耐受 -5℃下的低溫試驗和 +40℃下的高溫試驗。試驗結束后,在標準大氣環境下恢復 2h~3h檢查產品性能,不出現不可恢復的損壞,其性能滿足第 5章的規定。
7.5 參數測試
7.5.1 檢測電壓的精度,應符合本標準 5.2和JB/T10736-2007 的要求。
按JB/T10736-2007的規定進行示值誤差的檢測,檢測電壓應從實際連接供電系統的A、B、C三相電源線端輸入校對。
7.5.2 電流特性
檢測監控裝置電流值進行自動穩流的特性,其穩流精度不低于 1%。按JB/T4259-1996和GB/T 7261-2000規定進行示值誤差的檢測。
上位機的主畫面上應設有通訊轉換口設定可以通過COM1、COM2和通訊頻率任意由用戶需要自由設定,試驗時任意修改轉換口和通迅頻率窗口狀態裝置和上位機之間的通訊都應正常通訊為合格
7.5.4 防護等級
按GB4208-2008中第13章的規定進行,符合5.9的要求。
7.5.5 觸點性能試驗
測試 5.2.6觸點性能,按GB/T 7261-2000第15章規定的方法進行.
7.6 電磁兼容性
7.6.1 浪涌(沖擊)抗擾度
按GB/T17626.5-2008中試驗等級2的規定進行。
7.6.2 工頻磁場抗擾度
按GB/T17626.8-2006中穩定持續磁場試驗等級3的規定進行。
7.6.3 靜電放電抗擾度
按GB/T17626.2-2006中試驗等級2的規定進行。
7.6.4 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
按GB/T17626.4-2008中試驗等級2的規定進行。
7.7 連續通電試驗
監控裝置完成調試后,在出廠前應進行100h(常溫)或72h(+40℃)連續穩定的通電試驗,交直流電壓為額定值,各項參數和性能均應符合技術要求。
7.8 通訊協議的一致性測試
Modbus-Rtu或Profibus-DP協議的一致性測試包括物理層測試、鏈接層、應用層測試,按GB/T 19582.1、GB/T 19582.2、GB/T 19582.3的有關規定。
7.9 模擬電流信號測試
模擬4-20毫安電流信號輸出一致性,按SD286-88規定進行
8.1.1 每臺監控裝置出廠前必須由制造廠質量檢驗部門按本標準檢驗合格,并附有合格證方可出廠.
8.1.2 出廠檢驗如有一項不合格,應退回修復后,再次提交檢驗。直至合格才能通過,制造廠還應對經過修復的監控裝置進行登記。
8.2.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型式試驗:
—— 新產品定型前;
—— 產品在生產中進行了重大設計或工藝結構改進,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 產品連續生產中發現有重大設計或工藝缺陷應作檢驗時;
—— 產品轉讓、停產超過二年后恢復生產時;
—— 正常生產中每二年進行一次;
—— 國家質量監督部門要求時
8.2.2 型式檢驗樣品從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隨機抽取N臺。
8.3 產品合格判定
按本標準6.2各項功能進行檢驗.
每臺監控裝置必須在其顯著位置設置永久性標志或銘牌,標志或銘牌應位于不可拆卸的墊圈或不可拆卸的零件上,應標注下列內容:
a) 產品名稱及型號;
b) 規格、額定值;
c) 制造廠名稱和制造日期、編號;
d) 具有端子標志、同極性端子標志和接地標志。
9.2.1 監控裝置的包裝必須能防止運輸時受到損壞。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及裝箱單。
9.2.2 監控裝置的包裝標志應清楚整齊,并保證不會因運輸或貯存較久而模糊不清,標志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a) 制造廠名稱、廠址和商標;
b) 產品標準代號;
c) 產品數量;
d) 包裝的外形尺寸及毛重;
e) 收貨單位名稱和地址。
9.2.3 產品應有內包裝和外包裝防被包裝物與箱壁在運輸過程中相碰撞。包裝應有防塵、防雨、防水、防震等措施。
9.2.4 外包裝箱兩側應標有“輕放”、“切勿淋雨”、“切勿受潮”、“向上”和包裝年月等字樣或標志。
包裝好的用戶使用產品在運輸過程中貯藏溫度為-25度~+70度,相對濕度不大于95%,產品應能在此環境中短時貯存。
貯存運輸的極限環境溫度為-25℃~70℃,貯存庫房的濕度不大于85%,室內無酸、堿、鹽及腐蝕性氣體,不受雨雪侵害。因故長期未用的產品應保留原包裝。
9.5 使用說明書
說明書按GB/T 9969.1—1998 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總則規定的方法進行。說明書包括產品簡介、產品用途、產品特點、測量原理、技術指標、安裝方法、注意事項、產品照片等。
10 質量保證
10.1 除另有規定外,在用戶完全遵守本標準、產品企業標準及產品使用說明書規定的運輸、貯存、安裝和使用要求的情況下,自出廠之日起不超出過兩年,如果產品和配件發生由制造廠原因的損壞,制造廠負責免費修理或更換。
10.2 一般情況下,產品使用期限不超過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