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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起點物流提供展會物流運輸服務。新起點物流專業從事香港各大會議展覽中心的送展、布展、撤展、展品回運等工作。我司擁有專業的報關團隊,為申請ATA單證冊及報關服務;各類型中港運輸車:45’高柜、40尺貨柜,20尺貨柜,12T\10T\8T\5T\3T等廂式貨車,以及派送車82輛,專業送展人員50多人(平均送展次數50次以上,最長從2006年開始會展中心現場服務工作),負責會展中心現場送貨,撤展等工作。同時,我司能夠100%保證貨物在您開展前,展品已經完全到達展位上。展覽完成后,貨物將在三到五個工作日返運至您的公司或工廠。新起點物流已經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香港國際會議展覽中心、香港文化藝術中心等地成功地為電子產品展、燈飾展、美容美發展、玩具展、鐘表展、眼鏡展、醫療器械展、油畫展等眾多大型會展服務提供物流運輸支持。
展覽品的通關流程是:備案——擔保——報關——查驗——布展——展覽——復出境——核銷。
一、備案:接待來華舉辦展覽會的單位,應當將有關的批準文件,事先抄送展出地海關,并向展出地海關辦理備案手續。
二、擔保:展覽品進境時,展覽會主辦單位、參展商或其代理人,應向海關提供擔保。擔保形式可為相當于稅款金額的保證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擔保書,以及經海關認可的其他方式的擔保。在海關指定場所或海關派專人監管的場所舉辦展覽會,可免于向海關提供擔保。
三、報關地點:展覽會的主辦單位或其代理人應在展出地海關辦理展覽品進口申報手續。從非展出地海關進口的展覽品,應當在進境地海關辦理轉關手續。主辦單位或其代理人申報進口展覽品時,應向海關提交展覽品清
四、查驗:展覽會主辦單位或其代理人應當于展覽品開箱前通知海關,以備海關到場查驗。海關對展覽品進行查驗時,展覽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在場,并負責搬移、開拆、重新封貨包裝等協助查驗的工作。
五、駐場監管:海關派員進駐展覽場所執行監管任務時,展覽會的主辦單位或承辦單位應當提供辦公場所和必需的辦公設備,并向海關支付規費。未經海關許可,展覽品不得移出展覽品監管場所,因故需要移出的,應當報經海關核準。
六、復出境:展覽會結束后,展覽會主辦單位或其代理人應向展出地海關辦理海關核銷手續。展覽品實際復運出境時,展覽會的主辦單位或其代理人應向海關遞交有關的核銷清單和運輸單據,辦理展覽品出境手續。對需要運至其它設關地點復運出境的展覽品,經海關同意后,按照海關對轉關運輸的有關規定辦理轉關手續。
展覽品自進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出境。如需延長復運出境期限應報經主管海關批準,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舉辦為期半年以上的展覽會,應由主辦單位或其代理人事先報海關總署審核。
七、核銷:展覽會閉幕后,展覽會主辦單位或其代理人應及時向展出地主管海關交驗展覽品核銷清單一份。對于未及時退運出境的展覽品,應存放在海關指定的監管場所或監管倉庫,并接受海關監管。對于不復運出境的展覽品,海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進口手續,展覽會主辦單位應及時向海關辦理展覽品進口結關手續,負責向海關繳納參展商或其代理人拖欠未繳的各項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