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參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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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住建 | ||
公司名稱 | 深圳市住建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 ||
行業類型 | 房屋安全檢測 | ||
安全質量檢測類型 | 工程檢測 | ||
服務內容 | 建筑結構、單位用房、部隊、養老院房屋檢測 | ||
檢測類型 | 安全質量檢測 | ||
按規范鑒定 | 回彈法鑒定 | ||
現場檢測時間 | 3-7天鑒定周期 | ||
可售賣地 | 全國 |
房屋安全性鑒定檢測與評估,一般需要通過現場復核結構布置和荷載情況,材料性能檢測,裂縫損傷檢測,沉降變形測量,經結構驗算和分析,對結構的安全性進行評估,并提出必要的加固處理建議。當出現下列情況時,需要對房屋安全性進行檢測與評估:
1)房屋因勘察、設計、施工、使用等原因,出現裂縫損傷或傾斜變形時。這類項目除評估結構安全性、提出處理建議外,一般需要進行損傷原因分析,分析勘察、設計、施工、使用等哪個環節造成現有損傷,為責任認定提供依據。住宅質量整治及仲裁鑒定多屬該類項目。
2)房屋因相鄰工程影響,出現裂縫損傷或傾斜變形時。這類結構安全性檢測評估,重點是區分受檢房屋的裂縫損傷或傾斜變形系房屋本身原因引起還是鄰近基坑工程施工影響引起,評估結構安全性并提出合理的處理措施建議。由于該類項目多在損傷或變形發生后委托進行,當事雙方可能已經發生矛盾,故也有較多的法院委托仲裁鑒定項目。
3)由于各種原因,設計、施工等資料不全,建成的房屋無法辦理竣工驗收手續或工商注冊手續,有些雖然資料齊全,但未經竣工驗收手續即交付使用。這類房屋的檢測評估一般是出于辦理竣工驗收手續或房屋產權證的目的。除常規的安全性檢測評估內容外,重點是檢測房屋工程的施工質量,包括構件截面偏差、垂直度、平整度、表面缺陷、鋼筋等隱蔽工程、材料強度等;圖紙不全時尚需測繪必要的建筑、結構圖紙。
特種類房屋及構造物鑒定
一、適用范圍
《廣東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廣東省第108號令)申領旅館業(經營接待旅客住宿的旅店、旅館、旅社、飯店、酒店、賓館、大廈、招待所、度假村、山莊、療養院、會所、接待站等)特種行業許可證,開業前、轉業前和資質年審前必須對房屋進行安全鑒定。
二、鑒定常用依據
1.《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城住字(84)第678號];
2.《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99 2004版);
3.《建筑變形測量規范》(JGJ 8-2007);
4.《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
5.《廣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規定》(廣州市第83號令);
6.《廣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穗國房字[1997]261號)。
三、鑒定內容及方式簡述
1.對房屋結構類型、建筑層數、房屋地址、建造年代、房屋朝向、房屋產權人、房屋使用人、房屋裝修概況及房屋用途進行全面調查及描述。
2.用裂縫測寬儀及鋼卷尺對房屋的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圍護結構、建筑裝修及建筑設備進行外觀檢查、測量,并對部分典型構件裂縫及損壞現狀進行拍照及登記。
3.采用電子經緯儀對房屋四大角及部分豎向構件垂直度及傾斜率進行測量。
4.根據現場檢查、檢測結果,依照《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城住字(84)第678號]對房屋的完損等級做出評定,對不滿足安全性要求的房屋構件提出可靠的處理建議。(備注:對于危險房屋,將按《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99 2004版)進行危險性等級評定)。
檢測對象主要為上世紀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屬于常規的安全鑒定檢查,也是房屋安全類型中*常見的一種。鑒定的復雜程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來確定,此類型房屋往往受使用環境的因素而影響。
受理委托
委托人一般應提供以下資料:
1、房屋產權證明(產權證或購房合同)、承租人委托應提供租賃合同;
2、房屋原設計圖紙、地質勘察報告、竣工驗收資料等原始建房技術資料;
3、對房屋進行改造的,應提供改造設計圖紙;
4、對"三無"房屋、擬改造加層的房屋及達到一定使用年限的房屋應提供有資質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根據委托人要求,確定房屋安全鑒定的內容和范圍。
簽訂委托鑒定合同或委托鑒定書,預繳部分鑒定費用。
調查、檢測
調查分為資料調查、現場調查及補充調查,并以房屋的施工情況、現狀及存在的質量問題為主,做到有重點的調查。
房屋使用責任人應承擔的房屋安全責任
1、對房屋建筑結構及其附屬設備負有安全使用、檢查維護,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治理房屋安全隱患的義務和責任。
2、對因房屋使用安全事故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賠償責任。
3、配合做好房屋調查、采取人員轉移、防汛、防災等應急搶險措施責任。
4、對經過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檢測鑒定為危房的應及時采取處理措施。
5、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對建筑物進行常規圍護、安全性檢測鑒定等。
6、房屋轉讓或出租時,房屋所有人應當將房屋的結構形式、設計使用年限和房屋改造請基本情況告知受讓人或承租者,必要時可委托房屋結構安全檢測鑒定部門對房屋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測鑒定,避免后續因房屋使用安全情況引起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