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DR認證簡介
Route(歐洲關于危險貨物國際公路運輸的協議)
目的:規范從事跨國性危險品運輸的車輛,必須遵照此協定,以避免因電子線路不慎引起的火花,或引擎及排氣管表面所散發的高熱及不慎發生碰撞意外,點燃所運輸的危險品,造成更大的爆炸災害。
聯合國早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就介入國際危險品運輸和移動式壓力容器法規的制定工作。1956年聯合國首次頒布《危險品運輸范本法規》(或譯為模式法規),也叫做《危險品運輸建議書》,簡稱危規橙皮書這部范本法規每3至4年修訂一次,最新版本為2003版(第13次修訂),共2卷7章,約700頁(A4)。我國在1988年簽署了這個法規,計劃今年強制執行。
ADR車輛的用途:PTA(苯二甲酸)、PX、LPG、CNG、VCM、氧氣、氫氣、柴油、汽油等各式易燃性危險品的重型卡、拖車及消防車。
ADR是這其中歐洲歐洲陸地運輸模式中的一個協議。
世界危險品運輸和移動式壓力容器法規已形成兩大體系:
一是在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UNECE)的指導和參與下形成的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范本法規(UN Model Regulations)和歐共體指令體系,簡稱UNECE-EU指令體系。這個法規體系既管轄各種運輸模式(海、陸、空)的國際危險品運輸,也管轄境內危險品運輸及其移動式壓力容器。
另一個體系是美國聯邦法典(CFR)和ASME規范體系,簡稱49CFR-ASME-DOT-Section XII體系,這個體系只管轄各種運輸模式的美國境內危險品運輸及其移動式壓力容器。
目前我國有60%的危險品運輸企業沒有從業資格,80%的危險品運輸企業在違規操作,市場混亂,亟待整頓,而危險品運輸和移動式壓力容器法規和標準的全球化是大勢所趨。
二、ADR認證流程
檢驗認證流程Inspection and certification procedures:
制造商或其代理人以口頭或書面之形式提出初步申請;
根據歐盟指令的要求確定檢驗標準及檢測項目并報價
技術評審文件(結構計算書,設計和結構,風險評估,安全零部件的證書,說明書和安裝說明);
-罐體設計計算書(包括罐體強度計算,罐體容積計算,支座局部應力計算等)
-設計圖樣(包括總圖、罐體圖、管路圖等)
-設計說明書,使用說明書
-產品制造工藝時間表
向申請方提供評審報告、符合證書;
如果檢驗評審不合格,將及時通知申請方,允許申請方對產品進行改進,直至試驗合格。申請人應對申請中的技術資料進行更改,以便反應更改后的實際情況;
安排工程師進行驗廠,并按照ADR法規進行檢驗測試(槽罐車的罐體部分是根據ADR法規6.8章來進行檢驗的。槽罐車必須有一臺先進行型式認可,然后同型號每臺槽罐車做輸入檢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