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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電動吊籃在建筑行業中使用非常廣泛,作為高空作業人員的使用工具,是一種能夠替代傳統腳手架的建筑工具。建筑吊籃,也具有使用的標準和規則,以此來保證高空作業人員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同時也保證整個建筑工程的正常運行,避免造成人員的傷亡,危機社會安全。
1、上吊籃操作人員必須在兩名人員。
2、操作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安全扣、安全帽、穿防滑鞋。進入吊籃后必須馬上將安全帶上的自鎖鉤扣在單獨懸掛于建筑物頂部牢固部位的保險繩上。
3、操作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必須停止使用建筑吊籃。
4、吊籃運行時嚴禁超載,平臺內載荷應大致均布,ZLD—63額定載荷400KG,(以上載荷包括人體重量)。
5、操作前,應全面檢查屋面懸掛機構焊縫是否脫焊和漏焊,繩扣、螺栓是否齊全、松動。
6、作業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吊籃,不得在空中攀緣窗戶進出吊籃,嚴禁在懸空狀態下從一懸吊平臺攀入另一懸吊平臺。
7、作業人員不得穿著硬底鞋、塑料底鞋、拖鞋或其它滑的鞋子進行作業,作業時嚴禁在懸吊平臺內使用梯、簦、擱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懸吊平臺外另設吊具進行作業。
8、吊籃上下運行過程中,吊籃與墻面應相距10公分以上,遇到墻面凸出障礙物時,作業人員應用力推墻,使吊籃避開。
9、必須經常檢查電機、提升機運行時是否有異常噪音,過熱和產生異味等異常現象。如有上述現象,應停止使用。
10、安全鎖與提升機應可靠連接,無位移、開裂、脫焊等異常現象。
11、安全鎖在工作時應該是開啟的,處于自動工作狀態,無須人工操作。安全鎖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鎖繩可靠。
12、工作平臺傾斜時應及時調平,兩端高差不宜超過15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