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MnNiMo54鍋爐用鋼
一、13MnNiMo54是本技術條件適用于厚度范圍為10mm~145mm 13MnNiMo54鋼板供貨技術要求。
二、冶煉方法和交貨狀態:
鋼應是電爐冶煉+爐外精煉+真空脫氣的鎮靜鋼,正火+回火。
三、表面質量
鋼板表面質量應符合EN10163-2 B2級規定。
鋼板表面不得有裂紋、氣泡、結疤、折疊和夾雜。鋼板內部不得有分層。如鋼板表面存在上述缺陷,允許清除,但清除深度從鋼板實際尺寸算起,不得超過厚度公差之半,但應保證最小厚度,清除部位要圓滑過渡。未經需方同意,不允許補焊。
四、超聲波檢驗
每張鋼板進行100%超聲波探傷,超聲波探傷按德國SEL072(鋼鐵供貨技術條件072)標準Ⅲ級檢測和驗收。
五、重復試驗
對于不合格的重復試驗按第3.4~3.5條的要求進行,交貨狀態取樣數量按第3.8.1條中規定的2倍,沖擊試樣數量按表4規定;模擬焊后取樣數量按第3.8.2條中規定的2倍, 沖擊試樣數量按表5規定。183*1767*1102 王
沖擊試樣前后兩組6個試樣的平均值不得低于規定值,允許有2個試樣小于規定值,但小于27J的試樣只允許有1個。
六、材料質量證明書
材料證明書應包括合同號、鋼號、規格、爐號、尺寸、重量、批號、鋼板熱處理條件(溫度×時間)、化學成份、力學性能、超聲波探傷結果、模擬焊后熱處理試樣性能、供貨技術條件。
七、13MnNiMo54化學成分
13MnNiMo54化學成分% |
|||||||||||
|
C |
Si |
Mn |
P |
S |
Ni |
Mo |
Cr |
Nb |
Alt |
|
熔煉分析 |
≤0.15 |
0.10-0.50 |
1.00-1.60 |
≤0.020 |
≤0.004 |
0.60-1.00 |
0.20-0.40 |
0.20-0.40 |
0.005-0.020 |
≥0.015 |
|
成品分析 |
≤0.17 |
0.005-0.56 |
0.95-1.70 |
≤0.025 |
≤0.005 |
0.55-1.05 |
0.15-0.45 |
0.15-0.45 |
0.005-0.025 |
≥0.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