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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入庫種類:《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分為“新引進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兩類。“新引進項目”是指在本市新設立的獨立法人企業,首次投資建設的項目。“技術改造項目”是指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進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產能,實現內涵式發展所實施的投資項目(含擴建、改建、單純購置、智能化和數字化改造等)。
固定資產入庫條件:①“新引進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其中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項目總投資70%,設備投資不低于固定資產投資的20%);②“技術改造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設備投資不低于500萬元),其中智能工廠技改項目購置數字化、智能化等成套裝備(含機器人、機械手)投資不低于200萬元;③項目在建或當年確保開工建設。
固定資產入庫流程:項目單位向所在地經信部門申報,每年申報2次,由各地經信部門初審后,統一上報市經信委。市經信委組織集中評審,并將擬入庫項目在合肥市經信委網站公布。
2.關于固定資產入庫政策補助。
申報條件:①項目已列入《合肥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②已完成固定資產計劃投資至少70%;③對總投資額5000萬元及以下項目,要求自預撥付資金撥付之日起半年內竣工并完成檢查驗收;對總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項目,要求自預撥付資金撥付之日起一年內竣工并完成檢查驗收。
補助范圍:包括生產廠房基建投入、生產設備投資,以發票時間為準,總投資額5000萬元及以下的投資項目補助期1年,總投資額5000萬元-1億元(含1億元)的投資項目補助期1年半,總投資額1億元以上的投資項目補助期2年。
申報流程:①初審。由項目屬地的經信部門組織項目申報,填寫《工業投資“借轉補”項目績效目標承諾書》(附表1),對項目實施的可行性進行充分論證后,連同相關申報材料一并上報市經信委。②評審。市經信委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擇優確定扶持項目,并對項目預撥資金進行概算,經公示后報市政府審定。③預撥資金。由市財政局撥付至各地財政局,再由各地財政局連同配套資金撥付至項目單位。④檢查驗收。企業將項目驗收考核材料經屬地經信部門同意后,報送到市經信委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由市經信委對項目進行審核,并進行項目現場查看驗收。驗收合格后項目扶持資金全額撥付,對驗收不合格的,若績效目標完成不到70%,收回全部預撥資金;若績效目標完成超過70%的,剩余補助資金不再撥付。
申報材料:1、申請預兌現材料包括:①申請報告;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③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④項目備案(核準)批復文件;⑤用地證明復印件(土地證或土地購買合同、廠房租賃合同);⑥新引進項目已完成基建或設備發票。2、申請驗收材料包括:①“借轉補”項目驗收申請表;②項目竣工驗收報告;③項目納稅證明;④廠房建設合同、發票及付款憑證(購買廠房的,另外提供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產權證);⑤設備購置合同、增值稅發票抵扣聯和付款憑證(進口設備另外提供付匯憑證及報關單);⑥固定資產投資補助申報明細表。(附表2)
對已經竣工的項目另外提供竣工驗收報告(消防、環評、土建等單項驗收報告也可)、項目納稅證明、項目審計決算報告。符合驗收條件的,項目扶持資金一次性全額撥付項目單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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