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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用途適用于處理常溫、大風量、中低濃度、易揮發的有機廢氣,可處理有機溶劑種類包括酮類、酯類、醛類、醚類、烷類及其混合氣體。 工作原理首先有機廢氣經干式過濾器去除部分粉塵顆粒物,然后將符合吸附條件的有機廢氣送入活性炭吸附箱進行吸附凈化,凈化后的潔凈氣體由主排風機排入大氣中。吸附裝置配有備用吸附箱1套,當活性炭吸附飽和后通過控制閥門切換至催化燃燒脫附狀態;脫附再生系統采用在線脫附再生,即吸附過程為連續式處理工藝,在備用吸附裝置投入使用同時,飽和吸附箱則進行脫附工作,脫附后活性炭箱預備至下次循環使用。
催化燃燒處理注意事項
1、廢氣成分中,不能含有下列物質;有高粘性的油脂類。如磷、鉍、銻、汞、鉛、錫;高濃度的粉塵
2、設備選型時,注明廢氣的成分、濃度及出口溫度
3、設備安裝場所無腐蝕性氣體,并有良好的防雨措施
4、設備所需電源為:三相交流380V頻率50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