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必銳檢測專業提供公共場所衛生環境檢測服務,權威機構,廣泛認可,希望能夠幫到您!
1.公共場所衛生檢測的概念
(1)公共場所是指在自然環境或人工環境的基礎上,根據人們生活和社會活動的需要,由人工建成的具有多種服務功能和一定圍護結構的公共建筑設施,是人們學習、工作、出行、旅游、度假、交往、娛樂、購物、美容場所等活動的臨時生活環境。
(2)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是指督促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履行《條例》和《細則》規定的職責,檢查其履行的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對發現的衛生問題,責令其指定改進措施,迅速貫徹落實。對違反《條例》和《細則》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2.公共場所基本衛生要求
(1)選址設計合理;(2)微小氣候適宜;(3)采光照明適度;(4)空氣質量良好;(5)飲用水質衛生;(6)環境整潔安靜;(7)衛生設施完善;(8)衛生制度健全;(9)從業人員健康;(10)個人衛生講究
3.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的對象和范圍
(1)公共住宿場所:包括賓館、旅店、招待所等住宿場所;
(2)公共就餐場所:包括酒店、飯店、食堂、會館、會所、俱樂部等就餐場所;
(3)公共沐浴場所:包括浴場、桑拿中心、溫泉浴、足浴等;
(4)美容、美發場所、美容店;
(5)文化娛樂場所:包括影劇院、錄像廳、舞廳、音樂廳、歌廳、網吧、咖啡館、酒吧、茶座;
(6)體育健身場所:體育館、球類場所、健身場所、游泳場;
(7)文化交流場所:包括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8)購物交易場所:商場。潮濕、書店;
(9)公共候診與交通場所:包括公共候診室、候車室、公共交通工具。
4..衛生監督機構的衛生監督職責
(1)對公共場所的衛生狀況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衛生監督、衛生監測和技術指導;
(2)監督公共場所衛生(消毒)設備、實施的使用和運轉情況,以及衛生制度的貫徹和落實情況;
(3)監督從業人員定期進行健康體檢;
(4)指導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
(5)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衛生審查;
(6)審核發放“衛生許可證”;
(7)對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行政處罰;
(8)對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進行調差處理。
檢測及技術咨詢:0592-6254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