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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作為反應劑被廣泛用于各種紡織整理助劑中,如樹脂整理劑、固色劑、柔軟劑、黏合劑等都有游離甲醛釋放。我們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合成紡織品、服裝、皮革、床上用品、窗簾等都含有甲醛。
目前歐盟沒有單一針對甲醛物質的管理法規,有關甲醛的控制要求都包含在相關具體產品法規管理要求中。目前甲醛限制涉及到的法規、標準、指令,部分如下:玩具安全要求EN71,生態化紡織品要求Oko-Tex100,德國食品衛生法LFGB,食品接觸物質2004/1935/EC指令等。
物質 |
監管指令 |
符合標準 |
甲醛 |
玩具安全 |
玩具中所含紡織品的甲醛含量不得超過30mg/kg |
紙張部件中甲醛的含量不得超過3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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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合木板部件中的釋放甲醛的含量不得超過8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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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ko-Tex |
嬰兒產品(36個月以下,不包括皮革制品)不得檢出甲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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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與皮膚接觸的,甲醛含量不得超過75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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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直接與皮膚接觸(只有很小部分可能與皮膚接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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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材料中甲醛含量不得超過300mg/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