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位于安徽省黃山市某小區05號樓建于2000年,為六層磚混結構,東西全長60米,南北寬14.7米,建筑面積4600平方米。該樓為鋼筋混凝土現澆樓面,屋面板。基礎采用筏板基礎,混凝土等級為C20,砌體采用MU10機制磚;標高11.4米以上承重墻體為M7.5混合砂漿砌MU10機制磚;層層設置鋼筋混凝土圈梁、構造柱等抗震設防措施。建成交付使用一年后,發現該樓地下室墻體存在開裂現象,部分樓層下口出現豎向裂縫,部分南陽臺戶隔墻與陽臺欄板之間出現豎向裂縫,因而對該房屋進行了安全性鑒定。
其具體步驟如下:
1.地質情況:通過已勘查情況可知該小區所處位置原為耕地,地勢較平坦,局部有小溝渠分布。并對土質進行詳細鑒定,文章不做詳解。
2.現場勘查:首先是對地基基礎進行勘查,發現地基基礎局部存在不均勻沉降,但尚未超過允許范圍;其次對上部承重結構進行勘查,現場尚未發現鋼筋混凝土構件因承載力不足而發生結構變異。其中這部分的現場勘查包括了承載能力、構造、變形和裂縫三方面的檢測。再次進行了分項評定。其是依據《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進行分項評定。在此也不對評定結果進行詳細介紹。
3.安全分析:根據現場勘查情況并調閱原設計圖紙、施工資料進行綜合分析。其分析結果是:一是被鑒定房屋基礎墊層位于粉層上,該層厚較大,空隙比變化較大,且局部空隙比大于標準值較多,因而對上層建筑有一定影響;二是地下室墻體裂縫特征基本一致且分布不規則,因而可辨明此類裂縫為溫差裂縫而成;三是被鑒定房屋磚砌體墻體現有裂縫為地基基礎不均勻沉降所引起,且寬度較小不影響結構承載;四是南陽臺分戶隔墻與陽臺欄板之間出現的豎向裂縫為陽臺挑梁在建成后出現的自然撓曲所引起,不影響結構安全。
4.鑒定結果:根據現場勘查情況并結合設計資料,依據《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綜合評定被鑒定房屋安全性等級為BSU級。
5.處理意見:鑒于對被鑒定房屋建成時間較短,其他地基基礎不沉降尚有繼續發展的可能,因而建議對該房屋進行定時監控(半年以上),待基礎沉降穩定后對墻體裂縫不為進行加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