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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煙垂壁的材質用不燃燒材料制成,從頂棚下垂不小于500 mm的固定或活動的擋煙設施。活動擋煙垂壁系指火災時因感溫、感煙或其它控制設備的作用,自動下垂的擋煙垂壁;
擋煙垂壁是人防高層民用建筑的地下與大空間排煙系統中作煙區分隔的裝置。GA 533-2012《擋煙垂壁》,該標準于2012年12月1日起實施。自2015年9月1日起該產品已正式列入CCCF強制性產品認證范圍。
固定式剛性擋煙垂壁:
標準含鋁框尺寸:H500mm*W1200mm=1擋。
產品構成: 6mm厚透明防火玻璃、6063鋁合金上軌/豎軌/下軌、直徑5mm*長500mm鍍鋅絲桿、304不銹鋼螺帽、304不銹鋼邊托/中托、鋼質鍍鉻墊片。
執行標準:GA533-2012《擋煙垂壁》、CNCA-C18-02:2014《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火災防護產品》、CCCF-HZFH-03《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火災防護產品 消防防煙排煙設備產品》。
適用范圍:主要用于高層或超高層大型商場、寫字樓、廠房以及倉庫等場合,能有效阻擋煙霧在建筑頂棚下橫向流動,以利提高在防煙分區內的排煙效果,對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