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 年3 月3 日起,歐盟木材法案(EU TR)禁止將非法采伐的木材及來自此類木材的木制品投放歐盟市場。該法案主要適用于在歐盟內生產及從歐盟以外***進口的木材及其木制品。
法案還要求將木制品***投放歐盟市場的運營商進行“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以將向歐盟市場投放非法木材以及含有此類木材的木制品的風險降到比較低。盡職調查體系(Due Diligence System, DDS)由三個階段組成:信息收集、風險評估和風險減輕。
運營商可以自行開展盡職調查,也可以委托提供盡職調查服務的“監測機構”進行盡職調查。監測機構類似于認證機構,但必須經歐盟委員會認可,并受進口國主管部門的約束。
目前,自愿性認證體系,包括FSC認證,并不能自動證明符合EUTR的要求。關于認證產品的“綠色通道”相關問題也曾被討論過,但沒有被歐盟委員會接受。但是此法案也說明“任何自愿性產銷監管鏈機制”可以作為盡責調查系統(DDS)的基礎。
那么,企業該如何滿足EUTR的要求,FSC認證又能怎樣去幫助企業符合盡職調查的步驟呢?FSC專門建立了一個與EUTR和FSC相關問題的網站,介紹了FSC認證計劃如何幫助企業開展盡職調查體系(DDS)以及為符合EUTR的要求所有的相關工作。詳細情況請查詢https://ic.fsc.org/timber-legality.492.htm。
[1]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 […][2] 有關監測機構的更多信息可參見委托法: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