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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回收標準GRS認證時,認證組織應遵守什么?
認證組織應該給予員工結社自由和有效承認集體談判權。
工人有權不經認證組織管理層的許可,參加或組建自己選擇的工會或工人社團,有權集體討價還價。認證組織不得干涉、阻礙或者阻止這種合法活動。工人也有權自行選擇參加工會。認證組織不得干涉、阻撓或者防止此類合法活動,也不得對工會和社團的組建營造敵對氣氛。
根據(jù)國際勞工標準,如果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的權利受到法律的限制或禁止,認證組織不得阻礙其他形式的獨立、自由的工人代表和協(xié)商。
根據(jù)國際勞工標準,認證組織不得因為工會的會員身份或合法工會活動,而歧視或以其他方式懲罰工人代表或工會成員。
認證組織應當按照國際勞工標準,允許工人代表進入工作場所,履行代表職能。
認證組織不得有歧視、騷擾和虐待。
認證組織應在招聘、薪酬、獲得培訓、晉升、終止或退休方面尊重機會平等。
認證組織不得因性別、年齡、宗教信仰、婚姻狀況、種族、種姓、社會背景、疾病、殘疾、懷孕、種族和民族血統(tǒng)、國籍、工會組織成員、政治派別,性取向或任何其他個人特征,從事、支持或容忍就業(yè)歧視,包括招聘、雇用、培訓、工作條件、工作任職、工資、福利、晉升、紀律、終止或退休。
認證組織應尊重的對待所有員工。
認證組織對就業(yè)條款和條件的處理,應根據(jù)個人的工作能力,而不是以個人特點或信仰為依據(jù)。
認證組織不得從事或容忍欺凌、騷擾或任何形式的濫用行為。包括禁止進行身體和心理懲罰。
認證組織應制定書面紀律處分程序,并以明確、可理解的方式向其工人說明。記錄所有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