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保密文件的銷毀工作【廣州天仁再生資源】為廣大客戶提供保密文件銷毀、文件銷毀、食品銷毀、電腦回收、電線電纜回收等產品和服務,并提供優質的售后服務!
商業秘密保護,實踐中存在舉證難的問題,根本原因之一在權利主體無法充分舉證涉案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符合商業秘密的全部構成要件,為加強企業商業秘密的管理,可以導入企業體系,再結合新技術手段,例如時間戳技術,可以實現商業秘密的保護。
關鍵詞:商業秘密,體系,舉證
一、商業秘密保護的舉證問題
從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分別進行闡述:
(1)“不為公眾所知悉”的構成要件
如何做好保密文件的銷毀工作
《人民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通過列舉的方式,界定了六類“不構成不為公眾所知悉”的情形,基本可以概括為“一般常識、行業慣例”、“觀察產品可得”、“從其他公開渠道可以獲得或容易獲得”、“已經披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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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由于權利人所主張的技術信息屬于“該信息僅涉及產品的尺寸、結構、材料、部件的簡單組合等內容,進入市場后相關公眾通過觀察產品即可直接獲得、該信息從其他公開渠道可以獲得”等情形而使得該技術信息不符合“不為公眾所知悉”的構成要件,該技術信息不構成商業秘密,因此,二審撤銷一審判決,駁回彼愛琪公司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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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案例不難看出,權利人主張“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為商業秘密,“不為公眾知悉”是前置條件之一,如果“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為一般常識或行業慣例,或者所依賴的載體進入市場后,通過拆卸,測量,觀察,分析該載體便很容易獲得該技術信息,或者該技術信息或商業信息已經存在于在先的公開出版物或通過展覽會等形式已經公開,或者可以從其他公開渠道容易獲得等,則會使得這樣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不具備“不為公眾所知悉”的構成要件而不構成商業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