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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合肥市企業申報大數據企業認定必須符合兩種情況:1)未認定為大數據企業,且從事大數據存儲、大數據采集與管理、大數據分析與挖掘、大數據呈現和應用、傳統產業大數據融合,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的合肥市內注冊企業(具體參照《管理辦法》)。2)2018年已認定的,需要進行復審認定的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說明:大數據企業認定資質在2020年度失效的合肥市企業,需在本次申報中提出復審,2020年度不再進行其他復審工作)。
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要求條件關注意事項
(一)中介機構。
參與企業研發費用、大數據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的中介機構應提供其符合《工作指引》中相關規定的證明材料和承諾書,據實出具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對企業的研發費用、大數據產品(服務)收入情況及相關編制說明發表明確的意見。
(二)申報材料。
企業申報材料應當確保完整性,因材料不完整或要件缺失導致的后果由企業自行承擔。網上信息應與紙質材料信息一致,準確填寫;申請書不可缺項、少項,各類指標、數據前后表述一致,如因特殊情況不一致則需提供文字說明(加蓋企業公章)及其他相關證明;專項審計報告、鑒證報告等由中介機構蓋章并加蓋騎縫章;材料按附件1順序膠版裝訂,書脊注明企業名稱。
材料須膠裝,膠裝書脊(一式兩份,1正本、1副本)從上至下按順序要印上正本或副本、企業名稱。
(三)需掃描上傳網上系統的附件證明材料。
包括企業基本信息,企業財務信息,企業稅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營業執照,房屋產權證明,大數據企業認定附件表,企業信用證明材料,大數據產品(服務)收入證明(主營業務類型:大數據存儲、大數據采集與管理、大數據分析與挖掘、大數據呈現和應用),大數據技術服務采購證明、年度審計報告、研發費用證明材料(主營業務類型:傳統產業大數據融合)。
2020年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時間:各縣(市)區、開發區數據資源局根據工作安排規定材料報送時間并進行初審,在初審后留存一份副本,于5月11日前將材料(正本)統一集中報送到合肥市數據資源局(政務區置地廣場C座5樓)。材料報送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合肥市大數據企業復審申報程序安排:
因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有效期為2年,2018年認定的大數據企業將于今年底失效,需進行復審,復審企業申報流程同上,申報材料詳見,申請復審企業申報時需在材料封皮處注明為復審類。2020年度不再進行其他復審工作。
以上為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申報問題咨詢:18755150022(微信同步)專業導師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