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飲店亂排污水現狀與危害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明確規定,小餐飲店應當按照規定向城市排水管網排放污水,且必須事先向有關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同時,應當設置預處理設施,使水質達到一定標準后,方可排向城市排水管網。污水不得排入雨水管網或直接排向城區河道等自然環境。小餐飲店亂排污水主要有以下三種形式:
(一)向城市污水管網違規排放污水。
1、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擅自向城市污水管網排放污水。
2、雖已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但未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水。
原因分析
(一)小餐飲店數量多、分布廣,其存在具有一定的社會原因。
(二)小餐飲店主自身法律意識薄弱。
(三)基礎設施不完善,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
(四)事后監管不力,存在“有證亂排”現象。
(五)對于亂排污水行為的力度有待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