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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為何短命
既然建筑過早拆除會造成“極大的浪費”,為何非拆不可?
大眾對短命建筑的熱議引發了城市規劃學會秘書長石楠的思考。他認為不能把短命建筑當作一種標簽來批評,而要具體分析。對于原有建設不能滿足城市發展需求而拆除的情況不能一概否定,而是要把建筑的功能和現實需求結合起來考慮,不能用簡單的數值判斷某個建筑是長壽或者短命。據報道,此前河南鄭州花費854萬元建設且僅用了5年多的天橋被整體拆除,被解釋為是要為優化軌道線路工程讓路。
石楠認為,建筑拆除問題要在整個城鎮化框架下看,正視在城鎮化發展中遇到的成長煩惱。“相比于歐洲較為穩定的城市發展,在那里可能10年前后不會有太大變化,但我們現在還處于孩子十七八歲的青春期和成長期階
段,所有東西都變化得非常快。有些建筑面臨快速的更新換代。” 但是,決策錯誤造成建筑短命的現象則應該批評制止。
建筑科學研究院對2001年至2010年公開報道的54處過早拆除建筑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在把工程質量問題和規劃違規問題導致的拆除視為合理拆除的情況下,不合理拆除占比90%,而在不合理拆除中,功能滯后、有商業利益和形象政績等原因的嚴重不合理拆除案例占55%。
質量問題是建筑早夭最顯而易見的成因。清華同衡規劃設計研究院總工程師、高級規劃師張險峰說,建筑質量出問題的原因無外乎不負責任的開發商或建筑商為了節約成本,偷工減料或對工程地質狀況缺乏科學勘探,采取的工程
措施不到位等。
而對于規劃問題引發的建筑早夭,張險峰和同濟大學建筑與城市規劃學院教授、國家認定注冊規劃師戴慎志都認為,有時候規劃沒有問題,但是具體建設執行時,會有一些開發商擅自改造,違規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