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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經濟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生活飲用水水質的要求不斷提高,1985年發布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85)已不能滿足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的需要。為此,衛生部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對原有標準進行了修訂,聯合發布新的強制性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和13項生活飲用水衛生檢驗國家標準,規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將正式實施。
2009年10月1日,《飲用天然礦泉水》(GB8537-2008)也正式實施。這是國家21年來首次對1985年發布的《生活飲用水標準》進行修訂。 新標準中生活飲用水水質指標由原標準的35項增至106項,增加了71項。微生物指標由2項增至6項,飲用水消毒劑指標由1項增至4項,毒理指標中無機化合物由10項增至21項,毒理指標中有機化合物由5項增至53項, 感官性狀和一般理化指標由15項增至20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