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礦井壓風供水自救裝置(二合一)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礦井壓風自救裝置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由壓風管道供風的壓風自救裝置(以下簡稱裝置)。
引用標準
GB/T 2626 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通用技術
GB 5898 鑿巖機械與風動工具噪聲測量法 工程法
GBl0111 利用隨機數骰子進行隨機抽樣的方法
MT 113 煤礦井下用非金屬(聚合物)制品安全性能檢驗規范
技術要求
3.1 產品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并按照經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
3.2 自制件經檢驗合格、外協件、外購件具有合格證或經檢驗合格方可用于裝配。
3.3 裝置的防護袋、送氣管的材料應符合MT 113的規定。
3.4 裝置配有口罩時,口罩用材料應符合GB 2626的規定。
3.5 裝置零、部件的連接應牢固、可靠。
3.6 裝置的外表面應光滑、無毛刺,表面涂、鍍層應均勻、牢固。
3.7 裝置應具有減壓、節流、消噪聲、過濾和開關等功能。
3.8 裝置的操作應簡單、快捷、可靠。
3.9 避災人員在使用裝置時,應感到舒適、無刺痛和壓迫感。
3.10 裝置適用的壓風管道供氣壓力為0.3~0.7MPa,在0.3MPa壓力時,每個裝置的排氣量應在100~150L/min范圍內。
3.11 裝置工作時的噪聲應小于85d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