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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是龍年,很多年輕夫婦都想有一個龍寶寶。我和LG去年結的婚,既然趕上了,也就順其自然了。我做外貿時間不長,兩年的時間,而LG是做內銷。我們都是做同樣的產品,衛浴方面的,只是不在同一個公司。 今年開春就換了一個廠, 辦正式入職手續之前我去醫院檢查了一趟,確定懷孕4周了。我就跟老板說:“今年我是打算要小孩的,而且也已經懷孕了,如果你覺得我現在的身體不適合貴公司發展的話,我可以不去辦理入職手續了?!? 老板說:“我很高興你的誠實,那先做著吧。懷孕是一個女人遲早要經歷的,到時你肚子6/7個月的時候可以提前辭職?!? 我很納悶,為什么是叫我辭職,就問:“請假不可以嗎?” 他回答:“請假的話,你還是公司里的人,到時出了什么事,公司也不好處理。你做得好的話,到時想回來也可以啊。你自己開發出來的的客戶到時還是還給你的 我知道,他是不想擔當3個月產假的費用和其他責任。而在這里,也沒有什么是按勞動法辦事的。一個月只休息兩天,沒有社保,周六周日上班按1:1支付,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也是大大縮水。要不是LG想在這里自己發展,我早就呆不下去了。而他留我下來,只是看上我手頭上的資源,就因為我在其他廠做過。試用期一個月:1800+3%提成,轉正后2000+3%,中午在廠里包吃住,伙食很不好。起碼對我懷孕前三個月是一個折磨,很沒有胃口,看到肉就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