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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下稱《方案》),聚焦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對推進碳達峰工作作出總體部署。
《方案》提出,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逐步降低傳統燃油汽車在新車產銷和汽車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替代,推廣電力、氫燃料、液化天然氣動力重型貨運車輛。提升鐵路系統電氣化水平。加快老舊船舶更新改造,發展電動、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深入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因地制宜開展沿海、內河綠色智能船舶應用。
《方案》表示,將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持“全國統籌、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范風險”的總方針,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達峰工作,明確各地區、各領域、各行業目標任務,加快實現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變革,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的基礎之上,確保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方案》分為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國際合作、政策保障、組織實施六大部分。“重點任務”為最主要部分,下設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節能降碳增效行動、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等九大方面的具體任務。
20%和25%
《方案》提出,主要目標是: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兩個50%
在“重點任務”部分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中,《方案》表示,要推進煤炭消費替代和轉型升級。其中提到,要加快煤炭減量步伐,“十四五”時期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等。嚴控跨區外送可再生能源電力配套煤電規模,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推動重點用煤行業減煤限煤,逐步減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燒等。
在加快優化建筑用能結構方面,《方案》表示,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廣光伏發電與建筑一體化應用。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建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于一體的“光儲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
12億千瓦
《方案》明確提出大力發展新能源。全面推進風電、太陽能發電大規模開發和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
4000萬千瓦
《方案》提出,因地制宜開發水電。“十四五”、“十五五”期間分別新增水電裝機容量4000萬千瓦左右,西南地區以水電為主的可再生能源體系基本建立。
3000萬千瓦和1.2億千瓦
《方案》提出,要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積極發展“新能源+儲能”、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儲能系統。到2025年,新型儲能裝機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左右,省級電網基本具備5%以上的尖峰負荷響應能力。
10億噸以內
在推動石化化工行業碳達峰方面,《方案》提出優化產能規模和布局,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有效化解結構性過剩矛盾。嚴格項目準入,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嚴控新增煉油和傳統煤化工生產能力,穩妥有序發展現代煤化工。到2025年,國內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億噸以內,主要產品產能利用率提升至80%以上。
40%
在推動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上,《方案》表示要積極擴大電力、氫能、天然氣、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等新能源、清潔能源在交通運輸領域應用。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逐步降低傳統燃油汽車在新車產銷和汽車保有量中的占比等。
到2030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達到40%左右,營運交通工具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國家鐵路單位換算周轉量綜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0%。陸路交通運輸石油消費力爭2030年前達到峰值。
40億噸和45億噸
在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方面,《方案》提出要加強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提高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水平和綜合利用率,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礦、共伴生礦、冶煉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筑垃圾、農作物秸稈等大宗固廢為重點,支持大摻量、規模化、高值化利用,鼓勵應用于替代原生非金屬礦、砂石等資源等。到2025年,大宗固廢年利用量達到40億噸左右;到2030年,年利用量達到45億噸左右。
4.5億噸和5.1億噸
《方案》還提出健全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絡,推行“互聯網+”回收模式,實現再生資源應收盡收。到2025年,廢鋼鐵、廢銅、廢鋁、廢鉛、廢鋅、廢紙、廢塑料、廢橡膠、廢玻璃等9種主要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量達到4.5億噸,到2030年達到5.1億噸。
60%和65%
《方案》提出大力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全覆蓋,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
190億立方米
《方案》要求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實施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深入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擴大林草資源總量等。到2030年,全國森林覆蓋率達到25%左右,森林蓄積量達到190億立方米。
各地執行方案解讀
2030年前實現二氧化碳達到峰值的總體目標需要各地拆解落實,因而地方制定碳達峰行動方案的工作也尤為重要。按照要求,各地區碳達峰行動方案經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平衡、審核通過后,再由地方自行印發實施。
有關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行動方案》給出的建議是,“科學合理”、“因地制宜”以及“上下聯動”。
首先即是需要科學合理地確定有序達峰目標。由于各地區資源稟賦和能源結構本就存在差異,《行動方案》主要將各地區分為“產業結構較輕、能源結構較優的地區”和“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的地區和資源型地區”兩類。
對于前者,《行動方案》建議要堅持綠色低碳發展,不走靠“兩高”拉動經濟增長的老路,力爭率先碳達峰;對于后者的建議是,要把節能降碳擺在突出位置,大力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逐步實現碳排放增長與經濟增長脫鉤,力爭與全國同步碳達峰。
再從地域上看,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肩負區域重大戰略、區域協調發展等多重戰略任務,《行動方案》指出,這些區域要“發揮高質量發展動力源和增長極作用,率先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和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則要“嚴格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戰略導向”。
對于中西部和東北地區,《行動方案》指出,要著力優化能源結構,按照產業政策和能耗雙控要求,有序推動高耗能行業向清潔能源優勢地區集中。
《行動方案》建議各地區制定地方碳達峰方案應“上下聯動”,結合本地區資源環境稟賦、產業布局、發展階段等,堅持全國一盤棋,不搶跑,科學制定本地區碳達峰行動方案,提出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碳達峰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避免“一刀切”限電限產或運動式“減碳”。
這也與《行動方案》提出的“穩妥有序、安全降碳”工作原則相一致,在能源轉型的過程中,國家能源安全和經濟發展是底線,要防止過度反應,保證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和正常生產生活,并防范各類風險隱患。
《行動方案》還提出,要選擇10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在政策、資金、技術等方面對試點城市和園區給予支持,加快實現綠色低碳轉型,為全國提供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此文來自于充電樁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