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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申報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律法規,愛黨愛國,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具備工程技術領域相應的專業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
2.按要求完成繼續教育培訓學習。每人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公需課學習不少于24小時,專業科目不少于56小時。
3.申報人員近5年個人年度考核為合格以次。
二.申報技術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熟悉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完成一般輔助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
3.應具備下列學歷、資歷條件之一,可認定為技術員:
(1)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經考察合格,可認定為技術員;
(2)全日制學士學位,經考察合格,可認定為技術員;
(3)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在工程技術崗位上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可認定為技術員;
(4)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在工程技術崗位上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可認定為技術員;
4. 應具備下列學歷、資歷條件之一,可申報評審技術員:
(1)大學本科學歷;
(2)學士學位;
(3)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
(4)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
(5)無相同相近專業學歷或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
三.申報助理工程師,應具備下列條件:
1.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
3.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
4.應具備下列學歷、資歷條件之一,可認定為助理工程師:
(1)全日制碩士學位,經考察合格,可認定為助理工程師;
(2)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經考察合格,可認定為助理工程師;
(3)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在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可認定為助理工程師;
(4)全日制學士學位,在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可認定為助理工程師;
(5)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在工程技術崗位上見習1年期滿,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經考察合格,可認定為助理工程師。
5.應具備下列學歷、資歷條件之一,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
(1)碩士學位;
(2)研究生學歷;
(3)第二學士學位;
(4)大學本科學歷,聘任技術員1年以上;
(5)學士學位,聘任技術員1年以上;
(6)大學專科學歷,聘任技術員2年以上;
(7)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
(8)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聘任技術員4年以上;
(9)無相同相近專業學歷或學位,聘任技術員5年以上,并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7年以上;
四.評審專業領域:機械、材料、冶金、電氣、電子、信息通信、儀器儀表、能源動力、控制工程、計算機、自動化、人工智能、廣播電視、建設、土木、水利、測繪、化工、地質、紡織、輕工、交通運輸、林業工程、城鄉規劃、風景園林、環境、生物、食品、質量、計量、標準、快遞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