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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評估”是指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立足于行業自律、自愿申請 為前提而組織開展的第三方評估活動,是根據《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能力評估體系》系列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按照規定的程序,對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企業的能力進行評估的活動。其評估結果供有關部門、機構及組織作為選擇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供應商的參考依據。
“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是指通過結構化的綜合布線系統,運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和軟件技術,將各個分離的設備、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關聯的、統一和協調的系統之中,以及為信息系統正常運行提供支持的服務,包括信息技術咨詢、軟件開發、數據處理,及信息系統 的設計、開發、集成實施、運行維護和運營服務等。
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能力劃分為五個等級,等級從低到高分別用CS1級、CS2級、CS3級、CS4級和CS5級表示,并依次定義為初始級、基本級、良好級、優秀級和杰出級。
a) CS1級(初始級)
組織具備提供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活動及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活動開展的基礎能力。
b) CS2級(基本級)
組織實施了必要的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能力管理,日常的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能力活動有序開展。
c) CS3級(良好級)
組織的戰略、經營、人才、技術和管理等綜合能力達到了良好的水平,主要業務領域具有較強 的技術水平,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活動順利開展。
d) CS4級(優秀級)
組織的戰略、經營、人才、技術、管理和創新等綜合能力達到了優秀的水平,熟悉主要業務領 域的業務流程,主要業務領域中典型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項目具有較高技術水平。
e) CS5級(杰出級)
組織的戰略、經營、人才、技術、數據、管理和創新等綜合能力達到了行業內先進的水平,對 主要業務領域的業務流程有深入研究,主要業務領域中典型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項目技術居國內同 行業領先水平。
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企業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相應級別進行初次申請,初次申請級別不得高于CS2級(基本級)。證書有效期內,達到一定的年限和能力要求,可逐級進行升級,不可跨級別申請;監督評估和再評估過程 中,對未能達到相應級別能力要求的獲證企業進行降級處 理。
(一)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地位,從事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業務1年以上;
(二) 社會信譽良好,有良好的資信和公眾形象,有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近三年無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無經營異常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無不正當競爭行為;
(三) 滿足《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能力評估體系能力要求》中相應級別要求;
(四) 能夠提供充分滿足戰略管理、業務運營、基礎保 障、改進創新等能力要求的真實性、適宜性和有效性證據;
(五) 承諾并遵守行業公約,并認同相關管理辦法。
CS1級(初始級)、CS2級(基本級)獲證 企業,自證書發放日起,在每年規定的期限內(以評估工作部發布通知時間為準)通過評估工作管理平臺提交年度自查 報告,由頒證機構對年度自查情況進行真實性和有效性文件 復核。評估機構如發現年度自查報告存在異議,可對獲證組 織采取現場復核。
CS3級(良好級)、CS4級(優秀級)、CS5 級(杰出級)獲證企業,自證書發放日起12-18個月內,至少進行一次監督評估,證書有效期內至少開展2次監督評估, 監督評估人日數不應少于對應級別初次評估總人日數的一 半,兩次監督評估內容應完整覆蓋該能力級別所要求的能力 項過程要求和度量項要求。
1、有助于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
2、獲得權威認證,提升企業榮譽資質,有助于企業展示自身實力;
3、有利于企業加強自身建設,提升企業內部管理能力、經營能力、研發能力等;
4、參加投標時,可在一定程度上獲得加分,提升中標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