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經營許可證申辦條件:
1、有企業或單位的名稱、章程,
2、有確定的業務范圍:
3、有適應業務需要的固定生產經營場所,廠房建筑面積不少于800平方米
4、有能夠維持正常生產經營資金,注冊資本不少于200萬元人民幣;
5、有必要的出版物印刷設備,具備2臺以上最近十年生產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的自動對開膠印印刷設備;
6、有適應業務需要的組織機構和人員,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產、經營負責人必須取得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頒發的《印刷法規培訓合格證書》
7、有健全的承印驗證、登記、保管、交付、銷毀等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制度和質
量保證體系;
8、符合國家有關印刷業總量、結構、布局規劃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