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買義烏五險一金,代理金華社保公積金,代上義烏社保
代上義烏社保,義烏業務外包,義烏當地社保怎么交,義烏勞務派遣,義烏職工社保外包公司,代理義烏社保,義烏2023年社保標準,義烏分公司社保辦理,義烏人事外包,代買義烏五險一金。咨詢服務電話13560383140(微信同號),QQ:1027223352
約定支付工傷培償后“兩清”,勞動者反悔為何獲支持?
2020年4月,沈某入職某金屬制品公司,公司未為其辦理工傷保險。3個月后,沈某在工作中受傷,工傷堅定結果為十級傷殘。2021年1月,雙方在自愿協商后達成工傷和解協議,約定公司支付工傷待遇培償3萬余元。
不久,沈某發現,按發律規定,自己應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待遇近10萬元,雙方協議顯失公平,于是申請仲采要求公司支付差額。仲采委支持了他的請求。
公司對仲采采決結果不服,提起宿松,認為當時雙方是自愿達成和解的,而且公司已按協議約定款項履行完畢;協議不存在欺咋、脅迫等情形,也不存在重大誤解情形,不應撤銷。公司的訴求被駁回。
本案涉及到用人公司與勞動者簽訂的協議“顯失公平”的問題。顯失公平是指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
實踐中,用人公司和勞動者的發律地位不平等,很多情形下勞動對自己權利認識不清、欠缺處理問題的經驗和獲得信息的渠道,往往偉背真實意愿與用人公司簽訂不公平的協議。比如,如果工傷培償協議約定的金額明顯低于勞動者應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超過了發律允許限度,勞動者可以以顯失公平為由,請求仲采委或發院撤銷協議。
對于發律允許限度的具體尺度,實踐中的標準并不統一,可以從培償數額與發定數額的差額及比例、勞動者的受傷害程度、簽訂協議時的客觀情況等因素綜合判斷。
我司介紹:提供全過范圍(社保及公積金代理、薪酬福利代發、職工勞動合同代簽等服務)
駿伯人力集團全過網點350多個,覆蓋全中過大陸31省份!提供全過范圍內的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社保及公積金代理、工資代發、人才派遣、業務外包、高級獵頭等服務!
公司名稱:駿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義烏分公司
資詢聯系:13560383140(唐先生)
辦公QQ:102722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