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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4-27測試標準:環境保護總局于27年12月7日發布,28年3月1日實施。標準規定了測量機動車乘員艙內揮發性有機物和醛酮類物質的采樣點設置、采樣環境條件技術要求、采樣方法和設備、相應的測量方法和設備、數據處理、質量保證等內容。環境溫度:25.1.oC相對濕度:51%。測試方法:受檢車輛放入符合規定的車輛測試環境中;新車應為合格下線28d5d并要求內部表面無覆蓋物;車窗、門打開,靜止放置時間不小于6h;準備期間車輛測試條件應符合規定,安裝好采樣裝置;關閉所有門窗,受檢車輛保持封閉狀態16h,開始進行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