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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風自救裝置說明書
一、技術參數:
氣源壓力(MPa) 0.3~0.7
輸出壓力調節范圍(MPa) 0.09
單個裝置耗氣量(L/min) 100~150
減壓器噪聲(dB) ≤85
供氣方式 接近壓風系統或單獨地面供氣站
操作方式 手動調節操作
質量(kg) 1.2
空氣壓縮機:
安裝在地面難以保證對井下作業點有效供風時,可在其供風水平以上兩個水平的進風井井底車場安全可靠的位臵安裝。
【主要技術參數】
空氣壓縮機應安裝在地面。
采用移動式空氣壓縮機供風的地下礦山企業,應在地面安裝用于災變時的空氣壓縮機,并建立壓風供氣系統。
井下不得使用柴油空氣壓縮機。
井下壓風管路應采用鋼管材料,并采取防護措施,防止因災變破壞。
井下各作業地點及避災硐室(場所)處應設臵供氣閥門。
二、產品構成
礦井壓風自救裝置一般形成系統后使用,即由若干組壓風自救裝置安裝在同一個地點形成壓風自救站,每組一般由3~5個頭組成,壓風自救裝置,布袋式壓風自救裝置每個地點裝多少個頭,應視該工作場所的工作人數而定,其安裝頭數應大于在該場所工作的人數。
三、產品結構
主要由:供氣主管、高壓接頭、快插、支管、球閥、直角彎頭、調壓閥、彈簧軟管、壓風自救袋等組成。
四、壓風自救裝置的安裝范圍:
1、煤巷掘進面距工作面25~40m設置一組,其數量應比該區域工作人數多2臺,然后每隔50m設置一組每組4~8臺;巖巷掘進面距工作面100~130m設置一組,數量比該區域同時工作人數多2臺,向外每隔100m和放炮撤人地點各設置一組,每組4~8臺。
2、回采工作面進、回風巷在距采面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圍內設置一組壓風自救裝置(應滿足每班施工人員使用個數加2個);進風巷皮帶機頭處安裝一組壓風自救裝置,向里每隔200m安裝一組壓風自救裝置;回風巷無極繩絞車處安裝一組壓風自救裝置,向里每隔200m安裝一組壓風自救裝置。
3、在以下每個地點都應至少設置一組壓風自救裝置:各機電設備附近、放炮地點、撤離人員與警戒人員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風道有人作業處等。
二、壓風自救裝置的安裝標準:
1、壓風自救系統的管路規格為:主管路不小于Φ150mm,采區分管路不小于Φ100mm,采掘進工作面不小于Φ50mm。
2、所有礦井采區避災路線上均應敷設壓風管路,并設置供氣閥門,間隔按規定執行,最大間隔不超過200米。
3、壓風自救裝置與三通之間用1~5m的高壓管連接,采用快速接頭,高壓管及壓風管路要吊掛平直,不得有纏繞盤旋情況出現。
4、壓風自救裝置的橫供風支管應距底板1.2m。
5、壓風自救裝置應吊掛在巷道幫上,煤巷與半煤巖巷用卡子固定,巖巷在巷道邊上用螺紋鋼固定壓風自救裝置,螺紋鋼的外露長度為0.2m。
6、每組壓風自救裝置的橫(豎)短支管連接處用生料帶連接,不得用其他物品代替,不能有漏風現象。
7、壓風自救裝置的手柄方向與巷道方向平行,操作應簡單、快捷、可靠。
8、壓風自救裝置安裝在寬敞、支護良好、水溝蓋板齊全、沒有雜物堆的人行道側,人行道寬度應保持在0.5m以上。
五、壓風自救系統日常維護、保養檢修制度:
1、設置專門負責壓風自救系統的管理監督員,每班必須負責對所轄區域的壓風自救系統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同時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2、每班要逐個打開自救裝置,作通氣檢查,如發現氣不足或無氣壓時,要當班更換,如有連接不牢和漏氣現象,要及時處理保證裝置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3、經常檢查壓風自救裝置的連接件是否牢固可靠,連接處密封是否嚴密,有無漏氣現象,流量是否達到標準,否則應及時修理恢復。
4、經常檢查壓風自救裝置氣動閥把手是否靈活可靠,清洗積水杯或更換過濾器;清洗、更換濾網、取出濾網,用空氣由內向外吹;切下PC杯, 用干凈干布擦試。
5、保證井下供風系統管路上安裝的汽水(油)分離器的良好性,避免壓風自救系統內存水,影響系統的正常使用,確保壓風機的正常運轉。
6、不再使用的壓風自救裝置要及時拆除,拆出回收的管路要擺放整齊、打掃清潔衛生后妥善保存。
7、采掘工作面運物料時,嚴禁將所卸物料放在壓風自救系統下面,運送物料時不得損壞壓風自救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