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設施是保證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員疏散安全的重要設施,是現代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筑消防設施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為滅火系統,另一類為安全疏散系統。由建筑內的消防控制室來操作控制、維修保養,使建筑消防設施始終處于完好有效的狀態,保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我國建筑消防設施立法起步較晚,但發展很快,在1987年后頒布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一系列消防技術法規中,規定了在一些高層建筑、地下建筑和大體量的建筑中,強制設置自動消防設施和消防控制室。二十年來,在撲救建筑火災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有效的保護了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