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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山東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要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條件
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它是知識密集、技術密集的經濟實體。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同時滿足的條件
申報范圍
(一)在我省行政區域內注冊一年(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的居民企業;
(二)2020年認定并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根據《認定辦法》的規定,至 2023 年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滿,企業如需再次提出認定申請,按本通知規定辦理。
申報時間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采取分批次申報、受理和評審的方式,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認定辦”)受理各市、縣(市、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各地認定管理機構”)報送的企業申報材料。2021 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分兩批開展,各地認定管理機構上報的截止時間分別為6-8月。高新技術企業專家評審采取全封閉網絡評審方式。第一批評審未通過企業可完善申報材料再次提出申請,參加第二批評審。
福利待遇
(一)可以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原25%的基礎上降低40%,享受15%的優惠所得稅率;
(二)研發費用資助采用加計扣除,175%研發費加計扣除;
(三)獲得由部、部、國家稅務總局三家聯合發布的國家級資質榮譽;
(四)資金補貼: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可獲30萬元。
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市科技局、稅務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規定,為加強培育、引導增量,壯大高新技術企業群體,現組織開展山東省2022年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認定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01
申報范圍
1.山東省行政區域內(不含青島市)的居民企業,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均可申請高企認定。
2.2019年認定的高企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后再提出認定申請。
02
有關要求
1.進一步提升高企認定管理服務水平。各市要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科學、合理統籌安排基層服務人員,確保申報工作的公正性和規范化操作。同時,各市部門要會同財政、稅務部門加大高企認定輔導與相關政策的解讀培訓力度,快速響應企業需求,認真指導企業填報高企認定材料,幫助企業紓困解難。
2.企業對申報材料合規性、真實性負責。企業應規范、如實填寫申報材料,確保簽字蓋章齊全、清晰完整,上傳網絡申報材料與紙質申報材料保持一致。企業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省認定辦將按照《認定辦法》和《山東省科技計劃項目科研誠信管理辦法》(魯科字〔2020〕105號)等相關規定取消其申報資格并納入科研失信行為記錄。對涉密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對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不提倡企業委托有關單位或個人填報申報材料。各地部門不得委托或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為申報企業編寫申報材料,不得直接受理非申報單位報送的材料,并提醒企業對以承諾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為由索取不當錢財等行為提高警惕,增強防范意識,謹防上當受騙。
3.落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工作。根據《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有關要求,自今年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中的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實行告知承諾制。各市(國家高新區)部門應積極推行和落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不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企業應按規定提供有關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
4.切實做好申報審核工作。各市(國家高新區)部門負責對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提交的網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及時通過網絡提交到省科技廳。各市(國家高新區)部門聯合同級財政、稅務部門對中介機構資格加強審核,核實其是否符合《工作指引》相關規定。各市(國家高新區)部門要合理安排好對轄區內申報企業的現場核查工作,如實記錄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核實意見表》,簽字蓋章后留存備查;對現場核查中發現與申報材料不一致、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符合申報要求等情況的企業不得推薦上報。同時,各市(國家高新區)部門要加強與同級、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職能部門溝通聯系,對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否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出具意見。各市科技、財政和稅務部門應按本通知要求切實做好審查工作,強化責任意識,把好審核關,杜絕審核流于形式、走過場。
5.中介機構應嚴守職業規范,并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中介機構應據實出具專項報告,對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省認定辦根據《工作指引》相關規定,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與高企認定相關工作。同時,中介機構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內容及要求》(見附件3)第十二項要求選擇一個主要服務區域向部門提交中介機構資質證明材料。
6.按時報送材料。各市(國家高新區)部門收取1份企業紙質申報材料留存以備審核,相關申報材料內容與要求見附件3至7,并于受理截止日前通過系統審核提交。同時將高企申報推薦函、推薦匯總表(見附件8)、中介機構審核匯總表(見附件9)(各一式四份)、中介機構PDF版證明材料和企業認定申報資料電子版(一式兩份)報送省科技廳,推薦函、推薦匯總表同時抄送同級財政和稅務部門,企業認定申報資料電子版報市稅務局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