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濟南防爆型人體靜電釋放報警控制器帶開關信號
濟南防爆型人體靜電釋放報警控制器帶開關信號
產品安裝、使用注意事項:
1.本產品與本安電氣設備配套組成防爆系統,必須符合GB6863.15-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第15部分:危險場所電氣
安裝(煤礦除外)的有關要求。
2.本產品與本安電氣設備配套組成防爆系統,所有接地點必須保證等電位平衡。
3.本產品的電壓(Um):30VDC。
4.產品使用環境溫度介于-40℃~+60℃之間。
5.本產品的主控制器必須在切斷電源的條件下方可打開外殼。
6.用戶請勿自行更改該產品的零部件,應會同產品制造商共同解決運行中出現的故障,以杜絕損壞現象的發生。
7.產品的安裝、使用和維護應遵守產品說明書、GB/T3836. 13-1997爆炸性環境電氣設備第13部分:爆炸性氣體環境用的
電氣設備的檢修。
8.本產品使用時,必須采取措施防止碰撞和摩擦引起的點燃危險,產品的非金屬外殼部分僅允許使用濕布擦拭,并禁止一切可能產生靜電危險的操作。
9.本產品使用時,向安全柵供電電源變壓器必須符合GB3836.4-2010標準8.1條要求。
10.現場安裝時,若有電焊作業,產品的接地線和外殼務必與接地網斷開,避免造成電路板損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