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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源始終秉承客戶至上、員工為本、對公司負責、勇于承擔社會責任的使命,堅持以客戶需求為導向,以專業為本,誠信為魂的服務理念,為本地中小企業提供更具專業化、效率化、全面化、深度化服務,綜合各領域專業人才,為您的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以下是兩種情況下辦理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所需的核心材料。所有復印件均需加蓋公司公章。
核心任務是提供證明,配合核查,向監管部門證明原地址真實有效。
《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信用修復申請表》:表格名稱因地而異,需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信用承諾書》:承諾所提供材料和信息真實合法。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經營場所證明文件(關鍵證據):
公司名下房產:提供 《房屋所有權證》 復印件。
租賃場地:提供 《房屋租賃合同》 及出租方的 《房屋所有權證》 復印件。
證明公司在址經營的輔助材料(非常重要):
近期(通常為近1-3個月)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通訊費或網絡費的繳費單據。
帶有公司準確地址的或郵寄信封。
市場監管部門現場核查后出具的核查記錄或證明(通常由工作人員上門核實后提供)。
核心任務是先辦理地址變更登記,再申請移出異常。必須先完成工商變更,拿到新執照。
第一步:辦理地址變更登記(此為前置步驟,所需材料不包含在移出申請中,但必須完成)。
帶齊新地址的證明文件(租賃合同、房產證等),先到登記機關窗口辦理 “住所變更” 登記,領取載有新地址的營業執照。
第二步:申請移出異常名錄(完成變更后,準備以下材料):
《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信用修復申請表》。
《信用承諾書》。
變更后的新版營業執照復印件。
新的經營場所證明文件(即辦理變更時已提交過的房產證或租賃合同)。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