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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在油品接卸、儲存、銷售等各環節不可避免的存在油氣蒸發、泄漏等情況。蒸發和泄漏的油氣是烴類VOCs與空氣的混合物,是形成化學污染和臭氧生成的前體物質,不僅污染大氣環境,而且造成資源浪費,并且存在安全隱患。為了減少和控制油品運輸、儲存、銷售各環節發生的油氣蒸發和泄漏,原環境保護總局在27年發布實施了GB2952—27《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全國范圍內的加油站需在215年1月1日前完成油氣回收改造,規定年銷售汽油量大于8t及臭氧濃度超標城市年銷售量大于5t的加油站應安裝油氣回收在線監測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