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CE標志一樣,一旦英國頒布法律實行UKCA標志,就需要遵守相關規則,在產品標簽上、包裝上以及在說明手冊中添加符合性標志。
UKCA標志應置于產品上,但在某些情況下,也可將其置于包裝上,使用手冊或其他相關文件中。具體使用規則取決于該產品適用的具體法規。
隨著UKCA在明年年初正式實施,世檢檢測可以為這些已經獲得UKCA預評估證的企業提供轉證服務,關于如何申請UKCA認證及正確使用UKCA標志,歡迎隨時聯系我們,將為您提供專業的認證服務。
針對英國和歐盟市場的CE標志
歐盟或北愛爾蘭市場不認可UKCA標志。目前在歐盟銷售的需要使用CE標志的產品將繼續使用CE標志。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從2021年1月1日起則無需采取任何措施:您自行聲明商品符合相關法規您自愿使用檢測機構或認證機構按照歐洲或國際標準進行檢測。
如果您的產品需要聘請符合性評定機構進行強制性的第三方符合性評定,您則需要立即采取措施。如果不需要該強制性的第三方符合性評定,您需要從歐盟27國的認證機構申請新的證。
同時使用CE和UKCA標志
如果產品完全符合英國和歐盟的指令和法規,則可以同時附貼CE標志和UKCA標志。從2021年1月1日起,可用于證明UKCA標志產品符合性的基本要求和標準將與目前的要求和標準相同。這意味著,如果目前制造的產品符合CE標志所必需的技術要求,該產品則將按照2021年1月1日起對UKCA標志適用的相同技術要求進行制造。
但是,頒發第三方證的符合性評定機構有所不同。
在歐盟銷售商品
歐盟市場不認可UKCA標志。從2021年1月1日起,目前需要CE標志的產品在歐盟銷售時仍需要CE標志。許多產品需要CE標志。
CE標志: 表明制造商已檢查這些產品并確認其符合歐盟安全、健康或環境要求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法規允許產品在歐洲市場內自由移動
通過在產品上附貼CE標志,制造商自行承擔責任聲明符合法律要求。制造商因此確保該產品可以在整個歐洲經濟區中有效銷售。這也適用于在第三國制造并在歐洲經濟區和土耳其銷售的產品。
如何正確使用UKCA標志呢?
1.需要在英國境內指一個負責人。
2.加貼UKCA標志的產品須由制造商或授權代表擬定及簽署英國符合性聲明,需要注意的是,英國符合性聲明應羅列的是英國法規(BS標準)而非歐盟法規(EN標準)。
3.技術文檔需在產品投放市場后保持10年。
4.UKCA標志的高度至少為5mm,且標志清晰可見,自2023年1月 1日起需永久附著。
5.過渡性措施: 2023年1月1日前,可以選擇將UKCA標志加貼在產品或者隨附文件上。
大多數目前在CE標志管控范圍內的產品將來如果要出口到英國市場(英格蘭,威爾士以及蘇格蘭),都必須加貼UKCA標志。
什么是UKCA認證?
2020年9月1日,英國商業、能源和工業戰略部正式發布了UKCA標識的指導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UKCA(UK Conformity Assessed)標識將成為新的英國產品標識。
2021年1月1日起在EU市場需要CE標識的產品,進入英國市場則需要具備UKCA標識和制造商符合性聲明。
UKCA標志介紹和使用方式
UKCA標志是產品進入英國市場所必需的產品認證標志。它適用于了目前大多數屬于CE認證的商品。
自2021年1月1日,產品需滿足的技術和標準以及認證過程與當前基本相同。
原則上,UCKA標志自2021年1月1日開始使用,但是為給企業留出足夠時間適應新標準,大多數情況下,在2022年1月1日前仍可使用CE標志。
2021年1月1日以后,如果符合以下所有條件,您的產品將需要立即使用新的UKCA標記:
在英國銷售的;
法律法規規定須有UKCA標志的;
需要強制性的第三方合格評定的;
英國合格評定機構已進行合格評定的,但在2021年1月1日之前未將合格評定文件從英國合格評定機構轉移到歐盟認可的機構。
以上條款并不適用于現有庫存,例如如果產品已完全生產并準備在2021年1月1日前投放市場。在這種情況下,帶有CE標志的產品也可在英國銷售。
如CE標志一樣,一旦英國頒布法律實行UKCA標志,就需要遵守相關規則,在產品標簽上、包裝上以及在說明手冊中添加符合性標志。
UKCA標志應置于產品上,但在某些情況下,也可將其置于包裝上,使用手冊或其他相關文件中。具體使用規則取決于該產品適用的具體法規。
* 一般規則如下:
UKCA標志只能作為制造商或其授權代表(在相關法律允許的情況下)加貼在產品上;
加貼UKCA標志時,制造商對產品符合相關法規要求承擔全部責任;
制造商必須僅使用UKCA標志來證明產品符合相關的英國法規;
制造商不得將可能誤解UKCA標志的含義或形式的任何標志放在第三方上;
制造商不得在產品上附加影響UKCA標志的可見性,易讀性或含義的其他標志;
UKCA標志不能放在產品上,除非有在立法中作出特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