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廢油回收處理指定 非法排放廢機油 商家獲刑十五月 7日上午,清鎮市人民法院生態保護法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夏某平污染環境案,并當庭作出判決。據悉,該案是兩高污染環境刑事司法解釋施行后,貴陽市宣判的首例污染環境案。 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期間,夏某平在貴陽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楊中村龍頭組租賃房屋,未依法取得行政許可私設廢機油(2100元/噸,2016/3/260報價)加工點,將所購不含水的廢機油露天存放于儲油罐以待運出銷售,含水的廢機油進行油水分離、除渣等處理后,將油水混合物利用滲坑等排放到外環境中,嚴重污染環境。 環保專家表示,廢機油屬于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有毒廢物,廢機油處置不當,會對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巨大危害,非法儲存、處置過程中產生的重金屬廢渣、廢水、廢氣會嚴重污染土壤和水體,危害人體健康和破壞動植物鏈。 經查,夏某平在未取得從事收集、儲存、處置或者利用危險廢物經營活動許可資格的情況下,為牟利而擅自收購危險廢物廢機油,并為經營而貯存、處置、利用,以及利用滲坑向外部環境排放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構成污染環境罪。 想了解更多如何處理廢油的相關信息,東莞市佳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為您效勞,汕尾廢油回收處理指定,為您提供系統的廢油治理解決方案服務,歡迎來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