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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氣囊系統包括二個組成部分:探測碰撞點火裝置(或稱傳感器),氣體發生器的氣囊(或稱氣袋)。當傳感器開關啟動后,控制線路即開始處于工作狀態,并借著偵測回路來判斷是否真有碰撞發生。如果訊號是同時來自兩個傳感器的話才會使安全氣囊開始作用。由于汽車的發電機及蓄電池通常都處于車頭易受損的部位,因此,安全氣囊的控制系統皆具有自備的電源以確保作用的發揮。在判定施放安全氣囊的條件正確之后,控制回路便會將電流送至點火器,借著瞬時快速加熱,將內含的氮化鈉推進劑點燃。在近乎的化學反應快速發生的同時,會產生大量無害的以氮氣為主的氣體,將氣囊充氣至飽滿的狀態,并借著強大的沖擊力,氣囊能夠沖開方向盤上的蓋而完全展開,以保護駕駛者頭部不受傷害。同時在推進劑點燃的過程之中,點火器總成中的金屬網罩可冷卻快速膨脹的氣體,隨即氣囊可由設計好的小排氣口排氣,以發揮逐漸緩沖功能,并避免在車身仍繼續移動時阻礙碰撞后的視線。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傳感器只有在滿足了一定的條件下才會工作。安全氣囊的傳感器的設計有很多種,有一部分是采用擺錘或杠桿式開關,還有的是彈簧負載的轉輪式,此外還有用水銀開關的產品。但不論感測器開關型式如何,都必須有足夠的撞擊力才能使得開關啟動,同時這個撞擊力必須來自正的方向才行。通常這個撞擊力約等于以時速25公里至50公里左右碰撞固定物所產生的結果。當汽車受到這種高速碰撞時,裝在車前端的碰撞傳感器和裝在汽車中部的安全傳感器,就可檢測到車速突然減速,并將這一信號迅速傳遞給安全氣囊系統的控制電腦,電腦在經過分析確認之后,才會引爆安全氣囊包內的電熱點火器,使氣囊發生迅速膨脹。
據計算,正規的安全氣囊發生器必須在發生汽車碰撞后的0.01秒內微處理器開始工作,0.03秒內點火裝置啟動,0.05秒內高壓氣體進入氣囊,0.08秒內氣囊向外膨脹,0.11秒內氣囊完全脹大,此刻之后,駕車者才會撞上氣囊。
可見,氣囊的打開與否與撞擊角度和撞擊速度都有關,一般來說在汽車翻轉、輕微碰撞、側面碰撞或后面碰撞時,氣囊均不會打開,比如桑塔納2000升級版在車身正面左右各30度以內受到重創時才會打開安全氣囊。再有一點,對于撞擊速度而言,安全氣囊系統測定的是撞擊后車輛的減速度,因此,在做安全碰撞實驗時,一般都是讓車筆直地撞在不能移動且不能變形的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