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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規范要求,用人單位需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服務機構定期對放射工作場所進行檢測。
2、檢測目的
(1)了解放射工作場所的防護水平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2)及時發現問題,預防和避免放射事故或職業病風險;
(3)為審管部門提供監管依據。
3、檢測周期
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4、工作流程
詳見圖6。
圖6 放射防護檢測工作流程圖
5、完成周期
整個服務周期約15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