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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支付問題是BSCI驗廠的重點問題,BSCI驗廠對于薪酬支付相關的要求(如日工時、周工時、月工時、調休以及年假等)參照了行業標準及法規的要求,那么,中國法規對于薪酬支付有哪些要求呢?
1.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2.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工資。
3.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4.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或者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5.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
6.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視同其提供了正常勞動而支付工資,社會活動包括:依法行使選舉權或被選舉權;當選代表出席鄉(鎮)、區以上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會議;出任人民法院證明人;出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大會,《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會委員因工會活動占用的生產或工作時間;其他依法參加的社會活動。
7.根據法律規定確定工資和津貼的支付日期和支付周期(每月、雙周等等)。
8.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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