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時,根據消防聯動信號,廊坊消防智能疏散系統HNDDC對疏散標志燈的指示方向作出正確調整,配合燈光閃爍、地面疏散標志燈,給逃生人員以視覺和聽覺等感官的刺激,指引安全逃生方向,加快逃生速度、提高逃生成功率。 廊坊消防智能疏散系統使用和維護
11.2.1 廊坊消防智能疏散系統應保持連續正常運行,不得隨意中斷。
11.2.2 每日應檢查應急照明集中電源和應急照明控制器的功能,并填寫相應的記錄。
11.2.3 每季度應檢查和試驗廊坊消防智能疏散系統的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寫相應的記錄。
1 檢查消防應急燈具、應急照明集中電源和應急照明控制器的指示狀態;
2 檢查應急工作時間;
3 檢查轉入應急工作狀態的控制功能。
11.2.4 廊坊消防智能疏散系統應定期進行自放電,放電時間應滿足30min,若低于30min,應對不能滿足應急工作時間的產品進行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