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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貿易合同執行完畢及辦理海關核銷、銀行銷帳后,企業持有關核銷及銷帳憑證復印件交區外經委備案。
凡在接待時間內的來辦理的,涉及本委權限范圍的,文件齊全符合規定的,做到即刻辦理。
根據實施細則,各地大中型企業來區投資、落戶,將享受一系列的優惠政策和優質服務,對大企業、大集團,將實行“特事特辦”、“一事一議”等多項特殊服務。為了進一步加強服務,普陀區人民政府還專門成立了招商辦公室,專門從事這方面的工作。普陀區熱忱地歡迎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的大型企業(集團)、民營企業來我區考察,選擇方向投資,并歡迎企業將總部、地區總部或銷售中心、結算中心設在普陀區。
加工貿易申辦程序及所需文件
一、經營單位初次辦理加工貿易合同的,需向區外經委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備案:
1、國有企業:
(1)經營單位進出口經營權的批準文件;
(2)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應備有市外經貿委批準該企業做加工貿易的認定表。
2、外商投資企業:
(1)企業成立的批準證書;
(2)營業執照;
(3)驗資報告。
二、辦理加工貿易合同審批流程
1、從事加工貿易的單位到區外經委報批加工貿易合同。
2、外經委根據企業填制的報批單及加工貿易合同按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在報批單上加蓋加工貿易合同審批專用章。
3、企業持區外經委蓋章的批單及合同到指定海關及中國銀行辦理手冊及設立臺帳。國有企業及一九九四一月一日以后設立的外企業,還需到市國稅局退稅(以政府規定為準)處辦理出口退稅(以政府規定為準)備案手續。
[金山經濟開發區市區辦事處]
地址:上海徐家匯漕溪北路18號上實大廈16樓F座(近東方商廈,地鐵1號線、9號線徐家匯站11號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