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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著作條件:
取得中級職稱(或國**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以來,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市以上事業單位申報人員,出版或參與編寫(編譯)本專業或相關專業著作1部以上,或在省/*以上專業期刊發表論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2篇),或在專業核心期刊發表論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縣*事業單位申報人員,在省*以上專業期刊發表論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鄉鎮事業單位申報人員,在專業期刊發表學術論文1篇(第一作者)以上,并撰寫經同行認可有較高水平的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分析報告、調查報告等1篇以上。
2、農業企業(含其他非公經濟組織)申報人員,在省*以上專業期刊發表論文1篇(第一作者),以及撰寫有較高水平的涉農專項調研報告、經濟分析報告、企業經營案例或重大項目的立項研究報告等1篇以上。
3、主要編寫完成并經同行認可的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研究(調研)報告、經濟運行分析報告、項目立項報告、企業經營案例、咨詢報告等3篇以上,或培訓教材5萬字以上。
4、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和涉農企業人員(含非公經濟組織)主要編寫完成并經同行認可的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研究(調研)報告、經濟運行分析報告、項目立項報告、企業經營案例、咨詢報告等2篇以上,或培訓教材3萬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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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經驗較久,可出版各類專業職稱用書,也可出版以下范圍方向的書:一、人文社科;二、教育科技;三、文學藝術;四、經濟商務;五、地方文化;六、史志年鑒;七、人物傳記;八、如煙歲月。